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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如何分配啊?

136****9746 | 2018-11-22 22:05:26

已有5个回答

  • 157****9166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十五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四十八条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你肯定能分到地,至于能分多少地,那要看你们村里有多少地,原则上应当是村集体所有成员平分。

    查看全文↓ 2018-11-22 22:06:51
  • 154****6304

    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针对征地范围过大、程序不够规范、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要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土地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全面公开土地征收信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二是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针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不完整,不能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和交易规则亟待健全等问题,要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和途径;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

      三是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针对农户宅基地取得困难、利用粗放、退出不畅等问题,要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区域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对因历史原因形成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探索实行有偿使用;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民主管理作用。

      四是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针对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之间利益不够等问题,要建立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在国家与集体之间、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和相关制度安排。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1、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2、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3、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4、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

      5、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

    查看全文↓ 2018-11-22 22:06:34
  • 145****7574

    按照国家政策,从这种户口是农村的情况来看:如果你原来有宅基地,那么,你可以如果你是两个兄弟姐妹 那么到了法定年龄,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
    如果一家四口是你父母和你夫妻,那么不能再申请宅基地
    而实际上,由于土地已经进行分配了,所有村委本身一般是没有土地的,也不能把其他农户的土地拿给你建房,所以说没有地了,也是正常。

    现在你有两种解决方案:
    1、在自家的山地或者林地(不包括良田)范围内 可以直接申请建房
    2、向其他同组村民购买山地或者林地位置(不包括良田),签订协议,然后再申请建房。

    关于土地分配问题:
    1、土地补偿分为生产安置费和青苗补偿款。一般是由你们所在的组决定分配方案的。
    2、你在a地有土地,那么相应的,如果你在b 地承包了土地,那a地的土地应该交还。但因为30年不变,所以你在b地分不了土地,你a地也不用交还。但涉及到你在b地的权利。因为你在b地有户口,所以,你属于安置补偿人口,可以享受征地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至于其他钱,要看你人分配方案怎么定的。
    3、如果你进行了安置,享受了养老保险政策,那么,你就农转非了,无论ab,你都没有资格享受承包权了。
    4、如果你没有享受养老保险政策,承包期到后,在a地你没资格承包土地,但在你户口所在的b地,就可以承包土地。
    5、另,房屋与土地无关,补偿款安置费你和当地的人一样享受。

    查看全文↓ 2018-11-22 22:06:28
  • 152****8505

    土地补偿费包含三部分,原则上按以下规则分配:
    1、土地补偿费:也就是拿了你的东西要给钱。因为土地原来是集体所有,所以土地补偿费是归集体所有,然后怎么使用那也是村集体的事。
    2、安置补助费:没了地就要解决村民的生活问题。分配的原则就是,谁负责安置给谁,如果不统一安置,就分给个人。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地上种的、建的东西的补偿。因为这些东西都是村民个人的,所有这部分补偿分到个人手上。
    对集体内部如何分配,属村集体内部自治事宜,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均未具体规定内部分配标准。但有的地方可能自行做了规定,要求全部分配到村民个人或者其他分配比例,这个需要查阅当地文件。
    参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

    查看全文↓ 2018-11-22 22:06:18
  • 132****3070

    您好,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三项补偿费:土地补偿费(用于对原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用于对原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青苗的补偿)、安置补助费(用于对因征收土地而需要进行安置的农业劳动力的安置)。其中,土地补偿费归原土地所有者所有,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农民个人所有,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安置补助费的确切归属并未确定,只规定了“谁安置,谁使用”的原则。


    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补偿费由集体经济组织自主安排使用,其具体程序使用《村民自治法》的规定。国家对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土地补偿费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查看全文↓ 2018-11-22 22:06:08

相关问题

  • 不可以。因为农民的土地权只有使用,没有权利买卖的。农民的土地也属于承包国家的。可以自由转让土地承包权。所以是没办法自由买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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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阶段,我国农村土地分配政策以《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规定,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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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土地法律上讲,所有权归你们村集体所有,所以是否在一定周期后重新划分,应有村集体行使表决的权利……你户口因诸如婚嫁、取得非农业户口等原因迁出,就会失去你之前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严格意义上讲不属于某个个人。而是如上面所说的归村集体……所有你所说的土地证应该是土地承包证,它可以依法证明你对某一块土地享有承包经营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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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制度是反映人与人、人与地之间关系的重要制度。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又是一种法权制度,是土地经济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是构成上层建筑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现阶段的土地制度是以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为基础和核心的土地制度,包括了上述广义土地制度的全部内容。中国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的内容主要包括:(1)我国全部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2)土地的全民所有制采取社会主义国家所有的形式,国家代表全体劳动人民占有属于全民的土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3)土地的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形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该组织的全体农民占有属于该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并对该集体所有的土地行使经营、管理权。(4)城市市区的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所有。(5)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包括村农民集体和乡(镇)农民集体)。(6)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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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进行土地使用权流转,对方给你适当的补偿,所得补偿应该为你们兄弟三人共同所有,你兄弟的户口虽然迁出去了但他们所承包的土地年限还没有到,村里也没有解除他们的承包合同。你们可以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经村委会同意,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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