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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土地二级土地的区别是什么?

146****6102 | 2018-11-28 08: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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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2****2902

    从市场层次来讲,城市土地市场又可划分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
    城市土地一级市场。
    城市土地一级市场是指城市土地所有者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让与城市土地使用者而形成的市场,反映的是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
    者之间的经济关系。我国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政府是城市土地一级市场惟一的供给者,所以城市土地一级市场是一种垄断性市场。
    城市土地二级市场。
    城市土地二级市场是指城市土地一级市场的土地使用权受让者将剩余年期的土地使用权让予其他土地使用者而形成的市场,反映的是土地使用者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经济关系。与一级市场不同,二级市场土地供给者不是惟一的,所以城市土地二级市场是一种竞争性市场。

    查看全文↓ 2018-11-28 08:14:14
  • 153****4578

     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
      土地二级开发,是指土地使用者将达到规定可以转让的土地通过流通领域进行交易的过程。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租赁、抵押等。以房地产为例,房地产二级市场,是土地使用者经过开发建设,将新建成的房地产进行出售和出租的市场。即一般指商品 房首次进入流通领域进行交易而形成的市场。  土地市场是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和其它附着物作为商品进行交换的总和。土地市场也称为地产市场。  我国土地市场有三种运行模式:  一级市场即政府出让市场,是指政府有偿、有限期的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市场;
      二级市场是指土地的使用权转让市场;  三级市场是指用地单位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

    查看全文↓ 2018-11-28 08:14:12
  • 143****7903

    农村土地确权一级地和二级地的区别如下:

    一级土地是指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土地内容;
    二级土地是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由村委会发包的土地,或者是以其他形式(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或者以土地流转形式承包的土地;
    一级为**高等级,等级越高,价格越贵。

    查看全文↓ 2018-11-28 08:14:03

相关问题

  • 每个地方国土资源部门都会根据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对土地划分等级,并根据等级确定各类不同性质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综合用地、工业用地)的出让基准地价。一级为**高,等级越高,价格越贵。但具体怎么划分,划分多少级,农村各地都不相同,国土资源部门都有专门的文件规定,一般可以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的网站上查到。农村土地确权的定义:1、拥有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土地内容为一级土地。2、二级土地是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由村委会发包的土地,或者是以其他形式(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或者以土地流转形式承包的土地。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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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  土地二级开发,是指土地使用者将达到规定可以转让的土地通过流通领域进行交易的过程。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租赁、抵押等。以房地产为例,房地产二级市场,是土地使用者经过开发建设,将新建成的房地产进行出售和出租的市场。即一般指商品 房首次进入流通领域进行交易而形成的市场。  土地市场是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和其它附着物作为商品进行交换的总和。土地市场也称为地产市场。  我国土地市场有三种运行模式:  一级市场即政府出让市场,是指政府有偿、有限期的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市场;  二级市场是指土地的使用权转让市场;  三级市场是指用地单位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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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  流程:  (一)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征得区县和乡镇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向市国土局提出土地一级开发申请。  (二)市国土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土地开发项目预审。  (三)通过土地预审的项目,根据项目的性质,委托市、区县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土地储备开发实施方案,开发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待储备开发地块的范围、土地面积、控规条件、地上物状况、储备开发成本、土地收益、开发计划、实施方式等。  (四)编制了开发实施方案的项目上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建设、交通、环保等部门参加的联审会,通过会审,对建设项目土地一级开发的实施方案中土地、产业政策、城市规划、建设资质、交通及环保等条件提出原则意见。  (五)通过联审会的项目确定土地开发主体  1、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实施土地开发的,由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及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其中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负责土地开发具体管理的,开发企业的管理费用不高于土地储备开发成本的2%。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企业后,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与中标开发企业签订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委托协议。  2、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实施土地开发的,由开发企业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招标底价包括土地储备开发的预计总成本和利润,利润率不高于预计成本的8%。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开发企业后,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与中标开发企业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协议  (六)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向市规划部门办理规划意见,向市国土部门办理用地手续,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核准手续,涉及交通、园林、文物、环保和市政专业部门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七)如果开发项目涉及新增集体土地办理农用地征收、农转用手续或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获得市人民政府的批准。  (八)在取得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后由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到相关委办局办理征地、拆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手续。  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危改、文保、绿隔等项目需按规定承担回迁房建设。  (九)组织验收  建设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完成后由市国土局组织相关委办局进行验收,验收审核的内容:  1、审核土地一级开发成本  2、组织验收土地开发程度是否达到合同的要求  3、根据委托合同支付相应土地开发费或管理费  4、纳入市土地储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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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谓一级土地开发,是指在土地出让前,对土地进行整理投资开发的过程。具体来说,就是按照城市规划功能、竖向标高和市政地下基础设施配套指标的要求,由政府统一组织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平整、市政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按期达到土地出让标准的土地开发行为。土地一级开发是土地出让前的运作方式,开发的主体应是当地政府或由当地政府指定的土地开发企业,而土地一级开发的结果是要使“生地”成为“熟地”,达到出让的标准。在大多数城市主要是由政府来操作,也有政府委托企业来做,政府负责管理和监督,或者由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性质的土地储备机构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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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一级市场即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是指土地所有者将从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土地使用权让渡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它体现的是土地所有者与使用者之间因土地交易而产生的责、权、利的关系。进入土地一级市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二种,即政府征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为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和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一级市场的交易方式主要有行政划拨、出让、作价出资或入股、国有土地租赁等。土地二级市场是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或再转让,它体现的是土地使用者之间因土地交易而产生的责、权、利的关系。进入土地二级市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是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二级市场的交易方式主要有转让、出租、抵押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