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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手续怎么办理?因工作调动,户口迁移请问如何办理?

138****0066 | 2018-11-29 06:07:06

已有3个回答

  • 141****6122

    办理户口迁移具体程序如下

    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向拟落户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当地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根据审批权限,批准同意后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申请材料目录

    (一)夫妻投靠

    1、申请人的申请报告(在杭一方为申请人,夫妻双方签名),原件1份

    2、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3、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原件1份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夫妻一方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父母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父母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出生医学证明(若随迁未成年子女的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查看全文↓ 2018-11-29 06:07:29
  • 151****9496


    第一:准备如下材料:
    1、调动行政介绍信(原件和复印件)或职工调配介绍信(原件和复印件)
    2、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要加盖公章。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准备好这些资料之后去转入地的派出所换取准迁证(大约一个月)。
    第三:拿着准迁证到你原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换取户口迁移证(这个很快,随到随办),拿着户口迁移证到新单位换户口本。原来的老户口本会被原户口所在地收回。
    为了一次性办理完毕,建议咨询现在工作地的派出所,一般都有专门管理户籍的科室的。
    可以拨打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电话咨询。

    查看全文↓ 2018-11-29 06:07:23
  • 157****0873


    因工作问题,需要迁移户口的,所需材料如下:
      1、迁移户口申请;
      2、接收单位证明;
      3、学历和职称证书;
      4、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5、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6、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迁移户口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查看全文↓ 2018-11-29 0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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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户口问题,有两个解决方法。一是分户,二是可以迁回户口。分户、迁移主要有以下两点:(一) 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二) 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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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在办理户口迁移前,应该到户籍所地政务中心或当地办理过户口迁移的人了解相关事宜,如果有条件**好找朋友到户口迁入地相关单位去了解情况。自己写一份迁入申请,到户口迁入地的单位开相关证明。带着个人身份证和单位相关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他们将给你开准迁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政务中心办理,将注销你当地户籍,开一份户口迁移证明。拿户籍迁移证明、身份证到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籍,一个星期后领新的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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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要回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回,派出所同意落户后才会给你开具《准迁证》,一式两联。2、持《准迁证》到你现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拿上单位的户口页底册,开具《户口迁移证》。3、持《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一联)返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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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常程序应该是先到迁入地开具准迁证再到迁出地办理迁移证和户籍证明,在你的事中,既然山东那边有特殊要求,你只能跟湖北协商先不办理迁移证明,但申请开具户籍证明,然后再从迁入地开始重新走程序,应该问题不大。PS:碰上此事,建议你向山东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上一级区/县公安局户政部门或市一级公安局户政部门电话咨询,看是否派出所加设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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