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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办理暂住证?请问有哪位网友晓得,谢谢!

133****3256 | 2018-12-03 19:09:51

已有4个回答

  • 131****2650

    (一)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三张近期一寸黑白免冠照片。
    (二)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簿;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暂住在单位内部的,由单位出具留住证明。
    三)居(村)外管站或居(村)委会出具的暂住情况证明材料

    查看全文↓ 2018-12-03 19:11:05
  • 144****1273

    办理要求
    暂住证是本市对外地来京人员,实行暂住登记和《暂住证》制度。《暂住证》是外地来京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身份证明;外地来京人员到达本市后,应在三日内到其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其中,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一个月的或者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当在办理暂住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

    查看全文↓ 2018-12-03 19:10:31
  • 154****4785

    1、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户口簿和《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的人员,由店方进行住宿登记;对其中应当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公安机关申领《暂住证》。

    查看全文↓ 2018-12-03 19:10:15
  • 131****0798

    办理暂住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并提交详细信息,包括暂住事由、政治面貌、婚姻状况、服务处所、携带儿童、联系方式等等信息;
    (二)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提交户主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复印件;
    (三)居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矿山、工地、林场、船舶等场所的,应当提交单位或者雇主开具的居住证明;
    (四)居住在出租房屋的,应当提交房屋出租人的身份证件或户口簿复印件或出租房屋代理卡。办理房屋出租的需提供房屋出租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出租人房屋产权证明,出租房屋地址、面积、**大容纳人数;有代理人的还应采集出租房屋代理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查看全文↓ 2018-12-03 19:10:08

相关问题

  • 本人身份证或乡镇开具的可以证明本人的证件;上交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由户主持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到暂住地社区警务室申领暂住证,由单位负责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在、团体、企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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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为)办(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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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领方式:  1、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由办证人或户主,向暂住地派出所申办《暂住证》;  2、暂住在出租(出借)房屋内的,由办证人或房主,向暂住地派出所申办《暂住证》;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专职或兼职暂住人口户籍管理负责人到属地派出所集体申办《暂住证》;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应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所在地派出所集体申办《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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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身份证异地办理:1、居民,离开户口所在地所属区(县)、跨区(县)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居民;2、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期、丢失、损坏需要换领、补领并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首次申领必须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公民,都可以到省内异地受理点办理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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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 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公安局派出所为国家机关,星期天正常休息,不能办理暂住证。凡年满十六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一个月或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申领《暂住证》。2. 提交的材料:.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 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3. 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4. 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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