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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装修订金可以退吗?

135****0394 | 2018-12-04 22:32:36

已有4个回答

  • 152****0699

    要明确事情的原因,双方的立场不同,任何事情总是要讲个“理”的。看哪边有“理”,如果是消费者认为价格不满意,你可以选择不施工,但如果设计已经认可了,已经帮你做了设计,可以买设计的。
    装修公司付出了劳动,付出了技术,帮你做了设计,理应是要收取部份劳务费的。如果设计不满意,可以要求改,改至满意为止,对设计师不满意可以要求重新换个设计师做的。我想装修公司应该能满足这个服务。“订金”和“定金”虽为一字之差,只是在法律面前才有不一样的意义,但不一定每个人都是懂法的。买卖自愿,应该不可能有强行销售的意图,我觉得我们更应通“理”

    查看全文↓ 2018-12-04 22:33:12
  • 143****6239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据业内人士透露,签订定金协议,一方面保证了消费者可以享受商家所宣传的各种特价优惠活动,如果商家不履行优惠承诺,消费者可以获得双倍赔偿;另一方面,协议也约束消费者进行消费,如若不然定金将不予返还。表面上看,定金对于商家和消费者都是比较公平的。但实际上由于家居行业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一般消费者无法完全掌握产品质量及服务的全部信息,这种信息不对等容易使消费受到误导,做出不当选择,在产品出现问题时,消费者处于投诉不利的境地。

    查看全文↓ 2018-12-04 22:33:05
  • 145****6981

    装修合同中的定金,是对双方履行合同的担保。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如果交付定金的一方违反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违反合同的,要双倍返还定金。
    担保法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查看全文↓ 2018-12-04 22:33:00
  • 153****3417

    装修押金是在装修的时候物业管理公司要收取的装修保证金。在业主装修完毕经物业公司检查合格,在一定时间内返还给业主。任何人(包括业主)如果改变原户型承重结构墙或损害小区公共设施,物业公司都有权且必须给予制止,已经造成损失的要照价赔偿。这本来就是物业管理公司应尽的职责。因此,所谓的"装修押金"就是物业公司为了缓解自己的资金压力,向业主的乱收费。现在有些地方已经明令禁止物业公司收取装修押金。

    查看全文↓ 2018-12-04 22:32:55

相关问题

  • 装修定金的金额应该由双方协商确定,但**高不得超过装修总工程款的20%。而且,定金的生效要以实际交付为准,也就是要对方实际交付了定金,另一方也出具了定金收据或以其它方式确认收到定金的,定金条款才正式生效。 《担保法》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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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约定金,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交定金的一方不愿签订协议,定金被对方没收;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原签订协议,应返还双倍的定金给对方。有定金收据,在约定的一个星期内是愿意签租赁协议的,房东违反定金的约定将房屋租给。所以可以以定金收据要求房东履行协议或者返还双倍定金。注意:1、定金数额必须在租房合同金额的20%内为有效的定金约定。2、定金收据条必须是明确地写明“定金”二字,否则只是押金收据条无法实现合同法定金的功能。3、如果是“押金”,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此押金,以为押金无法实现定金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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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清楚手中的收款证明,订金能退,定金不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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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写的是订金,是可以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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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虽然可以退但是有一定的麻烦,并没有那么容易,而且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自己如果不想要这套房子的,一定要在交定金以前考虑清楚,定金一给后悔以后就来不及了。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合同之前,先签订认购书,并向购房者收取定金,成为习惯做法,并且购房者也认可这种做法。民法平等原则,法律认可这种约定定金的行为。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买卖合同之前都通过认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定金。购房人认为,定金与其他商品交易一样,交了定金就是给我留着,东西我不要了,定金是我给的赔偿,房子上也是这样,一旦签订了认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没有买成,定金就不能返还了,有些人自动放弃了取回定金,这其实是误解。其实定金是可以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