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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告诉我房产税指的是什么?

134****3087 | 2018-12-10 13:15:38

已有4个回答

  • 141****5412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地产税还需谨慎推行“房地产税”的出台有利于控制房价,这是个深得民心的观点,老百姓对房地产税的期望也越来越高。

    查看全文↓ 2018-12-10 13:16:29
  • 131****5643

    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根据条例规定制定了实施细则。至此,房产税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征收。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2011年1月1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7件行政法规予以废止,对107件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其中,《决定》第76条提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八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查看全文↓ 2018-12-10 13:16:16
  • 154****7261

    新房产税是指我国将计划实施的税收体制改革中推进房产税改革后形成的新模式的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查看全文↓ 2018-12-10 13:16:04
  • 143****427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规定,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第三条:“房产税 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规定:“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根据《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二条规定:“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第五条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第六条规定:“在计征上述税种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
    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查看全文↓ 2018-12-10 13:15:53

相关问题

  • 在买房过程中,普通用户**不好掌握的就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问题,因此,首先得了解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基本原则:1、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每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按其套内建筑面积占该幢楼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比例确定。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多次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别计算分摊系数。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各。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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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契税什么时候交?契税一般是交房之后,办理房产证时缴纳的。办理商品房房产证需交纳的全部费用如下:1、买商品房需要交的税:契税,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由当地财政局收取),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商品房交易经批准后,买方凭《房屋交易鉴证证明书》缴交契税。缴纳的契税标准如下:个人购买普通住房,按销售价格的1.5%计征。个人购买高档住宅、单元式商铺、购买私人建造自用的单家独户住房、单位购买房屋等按销售价格的3%计征。测绘费:按宗数收,50平方米以下收80元,50-100平方米收100元。印花税,由当地的税务局收取,收取金额为购房总价的0.05%2、基金:房屋维修基金,购房总价的2-3%,大多数地方是2%。3、规费、交易费 ,购房总价的0.5% 买卖双方各交0.25%.、《房屋所有权证》登记费工本费是由当地房管所收取,各地不一样,通常情况下是100平方米以下收90元,大于100平方米的每100平方米加10元。《土地使用权证》登记费工本费,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具体收费标准可以详询当地国土管理局。4、如果按揭,还要发生以下费用:评估费,购房总价的0.2-0.5%,保险费 ,购房总价乘以贷款年限乘以0.1%乘以50%,公证费,贷款额乘以0.03%4、抵押登记费,100元。房产契税什么时候交?交纳房产税要注意什么?交纳房产税要注意什么?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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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两证指的是:城市房屋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一证指的房产证,现在**新的房产证已经更名为不动产证了,内容更为详细。而且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已经合二为一了,实在不清楚,可以咨询房管局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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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房屋的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四项权能。也就是所有权人可以占有、管理、使用、处置所有的房屋,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并且排除他人的权利。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就等于拥有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一切权利。  2、定义:房屋的所有权: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  占有权:所有权人在房地产买卖中来行使,但有时也由别人来行使,这也就是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例如房屋出租,房屋出租合同将房屋的占有、使用权转给租赁人。  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利用及有限占有权。通过房屋租赁或借用实现的是房屋的使用权。  处分权:指所有权人对房屋处置的权利。房屋的处分权一般由房主行使,房主可以确定房屋使用权、继承、赠与对象。  收益权: 收益权是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人们拥有某物,都是为了在物之上获取某种经济利益以涸足自己的需要,只有当这种经济利益得到实现后,所有权才是现实的。  3、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就是关于所有权取得条件的规定,该条的内容是: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以看出,在法律没有另行规定,当事人也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财产交付”就是所有权取得的条件。而该条规定中“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则是所有权取得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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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去房管局咨询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6、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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