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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税率调整了吗?具体是怎么调整的?

151****6163 | 2018-12-15 04:09:43

已有4个回答

  • 134****7850

    基本税种和税率:
    1、营业税按营业收入5%缴纳;
    2、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4、文化事业建设费按广告营业额3%缴纳;
    5、印花税:广告合同按承揽收入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8、车船使用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3万元以内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
    10、发放工资奖金的扣缴个人所得税

    查看全文↓ 2018-12-15 04:10:32
  • 144****917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查看全文↓ 2018-12-15 04:10:26
  • 142****6510

    在《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对于“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这样理解的:
      1、纳税人的土地用于自用经营的,按照土地使用证上所载的面积作为计税面积;
      2、纳税人没有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或者实际占用的土地比土地使用证上所载的面积大,则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作为计税面积;
      3、纳税人的土地用于出租的,按实际出租面积作为计税面积。
      税率是单位税额,是定额的,根据当地的实际地税部门会有相应的文件征收标准按年去地税部门缴纳。

    查看全文↓ 2018-12-15 04:10:20
  • 158****4875

    1、大城市l.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资源税。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税条款规定》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纳税义务人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例如:几个单位共有一块土地使用权,一方占60%,另两方各占20%,如果算出的税额为100万,则分别按60、20、20的数额负担土地使用税。

    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

    从2007年7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在华机构的用地也要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特点

    1、对占用土地的行为征税

    2、征税对象是土地

    3、征税范围有所限定

    4、实行差别幅度税额。

    查看全文↓ 2018-12-15 0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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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课税对象,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人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划分使用比例分别纳税。  二、课税对象  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课税对象是上述范围内的土地。  三、计税依据  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  四、适用税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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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0平米以下的,契税调整为1%。满二年可以免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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