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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告诉我赠与的房产能否买卖?

156****5212 | 2018-12-18 18:08:07

已有3个回答

  • 154****6661

    房屋赠与的话要交个人所得税总价的20%,交易就是交个税1%,不满5年交营业税5.65%和契税
    买卖你需要交点契税过户费用,这样以后方便你卖房。继承的话不需要多少钱但手续比较麻烦而且在以后你想卖这套房屋的时候会交很多税。建议走买卖!

    查看全文↓ 2018-12-18 18:08:32
  • 158****9448

    赠与需要办理赠与公证,缴纳评估费和公证费,得到公证书,再去办理赠与过户,缴纳全额契税3%--4%,手续费几百元,
    赠与得到的住房,再次卖掉,需要承担全额房价减去办理赠与时候花费,这个价格20%的个人所得税。
    买卖,是看卖家情况来定税费,是否满五唯一,是的话,买卖过户,可以免除5.55%营业税,以及免除1%个税,缴纳评估费千分之六,契税依据面积90平以下是1%,买家有其他住房,契税就是3%--4%,印花税万分之五,手续费几百元,
    以上税费,依照住房评估价计算和缴纳。

    查看全文↓ 2018-12-18 18:08:29
  • 146****5897

    房屋过户费用
    继承主要费用继承权公证
    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
    在实际操作中,因为继承是遗产人死后才可以进行产权过户,所以这种过户方式的人比较少。同时,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房产继承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即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人,遗嘱继承必须是遗产人死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第二,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因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协议,需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方可生效。
    赠与主要费用个税+契税+公证费
    如果以赠与方式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但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还需要契税和赠与公证费,这些费用要远远高于买卖过户的税费。不过,对于赠与的房产,银行一般会认定受赠方免费接受赠与的行为,没有实际交易产生,因此受赠房屋不能办理按揭贷款
    买卖主要费用营业税+个税+契税
    以该房产满五年和未满五年两种情况计算:第一种,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第二种,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个贷专家指出,在房产过户中,买卖是**常见的,也是操作较为便捷和安全的方式。但是,如果买入价比较低的话,日后出售时卖出价与买入价的差额会增大,再出售时则需要缴纳更多的税费。

    查看全文↓ 2018-12-18 18:08:23

相关问题

  • 如果房产赠与公证了,其费用会涉及到两笔:一笔费用是公证费,房屋赠与的公证费收取的比例是受益总额的2%,但不低200元。  还有一笔费用就是契税=房屋评估价*1.5%;交易费:6元/平米;登记费:80元;评估费:评估额的0.5%。  **后一个环节就是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去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这个环节需要缴纳的费用还有包括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  如果是直系亲属赠与房产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国家规定房屋无偿赠与时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三种情况具体包括: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房屋赠与纠纷在实践中经常发生,比如附条件赠与房屋的,受赠一方没有履行约定义务,赠与方欲撤销赠与的情况。因为房屋赠与属于不动产赠与,会涉及到过户等诸多法律问题,前期的一点纰漏,后面都有可能引发大麻烦。所以我们还是建议您在赠与房产前先行咨询律师,听听专业人士的意见或建议,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防患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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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是针对任意撤销而规定的。该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的法定撤销权是指只要出现法律规定的事由,不论赠与合同依据何种形式订立,也不论该赠与合同是否已履行,赠与人均可撤销赠与。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是针对法定撤销权而规定的。该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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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买房过程中,普通用户**不好掌握的就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问题,因此,首先得了解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基本原则:1、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每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按其套内建筑面积占该幢楼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比例确定。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多次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别计算分摊系数。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各。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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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税总局2015第75号公告: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公告说:纳税人在办理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手续时,应报送《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继承或接受遗赠的,只须提供继承人或接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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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买卖主要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5的。专家指出,不同情况,经济适用房买卖操作方法也是有所不同的。为帮助您更好的进行经济适用房买卖,下面就为您介绍经济适用房买卖操作实务的相关知识。经济适用房买卖操作实务知识一: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保障性质的住房。经济适用房买卖操作实务知识二: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从上述经济适用房买卖操作实务的知识可以看出,在出售未住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时需格外谨慎。另外,在进行经济适用房买卖时需将相关证明材料准备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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