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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年限问题?谁比较了解的,求介绍,求解答,谢谢!

154****6494 | 2019-01-02 14:52:29

已有3个回答

  • 151****6521

    国家还没有推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期年限,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准建证一般要求2年内必须建设。
      《物权法》中对 耕地 草地 林地 规定如下:
      第一百二十六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另外关于宅基地的使用年限 应该是没有年限的。
      《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并未涉及,也无相关的行政法规。因为宅基地是村民使用自己所在的集体组织享有所有权的土地,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完全不同,通常使用一生,可由子女继承,倘若迁出某村,自然不再享有。

    查看全文↓ 2019-01-02 14:53:12
  • 132****3346

    集体土地证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或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
    1、集体土地使用权期限是有限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但应依法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否则,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查看全文↓ 2019-01-02 14:53:02
  • 136****6341

    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时限(时间):
    符合申请办理集体土地证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查看全文↓ 2019-01-02 14: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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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所指的不包括土地经营权,依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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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土地管理法》,住宅立项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而《物权法》,对于土地使用权期满后,自动续期,是否有偿续期,并未说明,所以到目前也是一个争议,楼主的土地使用权是50年,所以可以断定是商业立项。像楼主这样的问题诸多人都会面对。而且有的土地使用权比楼主更早就会到期,到那时候国家一定会出台相关的政策,明确究竟该如何处置。50年,楼主,随着城市化步伐加快和财富的增加,现在住或者持有10年房产的人都很少了,楼主的房子50年内发生什么都是未知数,比如房屋买卖,拆迁,征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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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外一般都是买地,永久产权,但是每年都需要缴房产税。很高兴可以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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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其他住房用地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发证对象为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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