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房产税费 >详情

房地产土地使用税计算如何计算?

152****4021 | 2019-01-07 01:31:23

已有3个回答

  • 152****6431

    一、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对于新征用的土地,区分耕地与非耕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计算方式: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条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查看全文↓ 2019-01-07 01:31:53
  • 142****7397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例」武泰钢材进出口公司拥有占用土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税额为6元。

    月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1500×6/12=9000/12=750(元)

    查看全文↓ 2019-01-07 01:31:48
  • 153****1309

    [总土地面积-总土地面积*(已售房屋建筑面积/总的建筑面积)]*当地所适用的每平方米应纳税金额/12*3,就是当季度应交的土地使用税
    追问
    不要将不可销售面积减去吗?另外在算销售面积的时候车库的面积包不包括在里面算,还是单算有产权的房屋和阁楼的面积?

    查看全文↓ 2019-01-07 01:31:43

相关问题

  • 房地产土地每个月使用税的计算方法是:开发初期应交税的土地总体面积×(1-截至上月末累计销售商品房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商品房可售总建筑面积)×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标准÷12的数值则是房地产土地使用税费。如果纳税人在交房地产土地使用税时确遇到了一些经济上的困难,那么在符合减免税条件的情况下,可向地方税务机关申请,经地方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酌情给予减免照顾。减免税的条件有以下几种:1.企业关闭、停产、撤销后停用的自用房产和土地。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恶化,严重亏损,难以维系正常生产经营,其自用的房产和土地。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纳税人遭受重大损失的房产和土地。4.因国家宏观经济和产业政策调整等原因,致使企业停用半年以上的闲置房产和土地。5.)因其他特殊原因,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申请困难类减免税的,由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应资料,报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地方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执行。

  • 本月应纳税额=本月剩余应税占地面积×月单位税额;本月剩余应税占地面积=占地总面积-免税占地面积-已签订合同预售或销售房屋分摊占地面积(分摊面积以合同规定交付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进行统计);月单位税额=年应纳税额÷12;已签订合同预售或销售房屋分摊占地面积=占地总面积×(已签订合同预售或销售房屋建筑面积÷可售建筑总面积)

    全部3个回答>
  •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2.第二种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第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第四、个人所有非营业使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全部3个回答>
  • 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正。上海市公证处的网页上对此有明确的规定,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低收取200元。办理完继承权的公证,就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时候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进行房地产继承的登记了。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全部3个回答>
  •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经历前期准备、建筑施工和销售房产三个阶段:1、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对于新征用的土地,区分耕地与非耕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这里特别要注意“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约定时间”,不少企业就是因为没有弄明白这两个时间概念而少缴了城镇土地使用税。3、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调减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但要按未交房产与已交房产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已征用未开发的土地应按规定全额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全部交房后的次月起,开发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零。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