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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下农村土地能流转吗?

148****7482 | 2019-01-08 10:28:23

已有3个回答

  • 156****996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第四十一条规定,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受让对象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承包方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经发包方同意后,当事人可以要求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注销或重发手续。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承包经营户必须经发包方同意方可转让,否则是无效的。因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但需经发包方同意,同意的形式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为“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受让方可以将承包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但应当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该法第二十条规定,通过转让、互换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经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因此,流转后的农村土地可进行再流转。

    查看全文↓ 2019-01-08 10:29:10
  • 147****6574

    如果咱农民朋友愿意将土地流转出去,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这里小编总结一下:
    1、双方自愿进行流转土地申请,内容翔实。
    2、审核登记,经村把关报镇备案。
    3、商定流转土地价格后,公布信息。
    4、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内容和所填事项,准确无争议后由乡镇经管站鉴证归档。
    5、离第二轮承包只有10年时间,所以流转承包时间**高不要超高10年。
    6、收取租金时间要规定好,要在种地或者农作物收获之前。
    7、租期3年以内建议直接按钱算,租期超过3年的**好按照农作物价格来计算。
    农村土地流转只有这样履行好手续,监管部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农民才不会上当受骗。
    现如今,不管农村土地流转形式如何,但趋势是明显的。土地流转可以避免土地被荒废,造成资源浪费。在农村,用地较分散,特别是随着农民进城务工以及落户城市,原来农村土地将会被搁置或者荒废,不过有的农民考虑将土地流转出去。虽然土地流转避免土地被浪费,农民还能增加一笔收入,但是作为成长在农村的农民,土地是农民**根本的资产,多少有些不放心,流转出去的土地还是自己的吗?
    其实不必担心,随着土地确权,国家土地改革,也就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其中包括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但承包权,经营权确和咱农村人息息相关,只有你没有声明放弃土地承包权,土地就还是我们自己的。

    查看全文↓ 2019-01-08 10:28:53
  • 137****7630

    日前由农业部制定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印发。《规范》从交易主体、交易条件、交易品种等多个方面对土地流转市场运行提出了规范。
    《规范》指出,4类农村土地的经营权可以流转:
    (一)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
    (二)其他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
    (三)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的土地经营权;
    (四)其他依法可流转交易的土地经营权。
    《规范》对流入方进场交易特别提出,集体在组织统一流转农户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经营权时,要有书面委托书;未发包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时,要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签署同意流转土地的书面证明。
    《规范》指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权属清晰无争议;
    (二)交易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流转交易的真实意愿;
    (三)流出方必须是产权权利人,或者受产权权利人委托的组织或个人;
    (四)流转交易要符合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等政策规定。
    《规范》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具备农业生产经营能力的其他组织或个人均可以依法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农村土地流转
    《规范》要求, 流出方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
    1.身份证明;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中介组织(个人)受托流转承包土地的,应当提供书面委托书;
    4.土地情况介绍书(主要包括土地位置、四至、面积、质量等级、利用现状、预期价格、流转方式、流转用途等内容);
    5.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查看全文↓ 2019-01-08 10:28:38

相关问题

  • 农村土地不一定能流转,分为三种情况,其中所有权不可以转让,而使用权在合法的条件下可以进行转让,而经营权是可以进行流转的,流转对象通常是具有一定经济来源,并且从事于农业建设的人群,通常经营权通过转让出租以及交换等多种方式进行流转。在进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时,必须要遵循以下5个原则:1、采取平等、有偿、自愿的原则,任何人以及任何组织都不能强迫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不能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以及农业用途。3、经营权流转不能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4、承包方必须有农业经营的能力,并不单单看是否有经济能力,如果不从事农业建设时,土地也会被收回。5、在同等经济条件的情况下,本村农业户口的人群优先享受承包权。

  • 农村土地不一定能流转,分为三种情况,其中所有权不可以转让,而使用权在合法的条件下可以进行转让,而经营权是可以进行流转的,流转对象通常是具有一定经济来源,并且从事于农业建设的人群,通常经营权通过转让出租以及交换等多种方式进行流转。在进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时,必须要遵循以下5个原则:1、采取平等、有偿、自愿的原则,任何人以及任何组织都不能强迫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不能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以及农业用途。3、经营权流转不能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4、承包方必须有农业经营的能力,并不单单看是否有经济能力,如果不从事农业建设时,土地也会被收回。5、在同等经济条件的情况下,本村农业户口的人群优先享受承包权。

  • 流转可以采用的方式是: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要按照标准格式签订书面的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一份,土地发包方和乡镇政府管理部门各一份。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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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土地流转具体工作流程:一、提出申请1、土地流转出让方向村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身份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二轮承包合同书正本和复印件,由村服务站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报送。2、土地流转受让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工商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资信证明、项目可行性报告(或批文)的正本和复印件。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二、资质审核1、对出让方土地情况审核由村土地流转服务站进行初审,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行复审。2、对同一受让方流转规模1 0 O亩以上,5 0 0亩以下的,由乡(镇)政府组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对其资质和项目(环保)的可行性进行审核。县级服务中心对500亩以上流转规模受让方准入资质条件进行复审。三、价格评估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村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依据。流转规模面积5 0 0亩以上的,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可组织人员进行价格评估。四、信息发布县、乡(镇)、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站)根据流转价格评估结果及土地流转双方提供的信息,在交易服务场所进行信息发布。五、签订合同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在收到初审合格或复审合格的意见后,及时组织受让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有偿的签定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六、鉴证归档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经乡(镇)鉴证。流转面积较大的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公证。合同文本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三份分别由村、乡(镇)、县归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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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由农业部制定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印发。《规范》从交易主体、交易条件、交易品种等多个方面对土地流转市场运行提出了规范。《规范》指出,4类农村土地的经营权可以流转:(一)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二)其他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三)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的土地经营权;(四)其他依法可流转交易的土地经营权。《规范》对流入方进场交易特别提出,集体在组织统一流转农户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经营权时,要有书面委托书;未发包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时,要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签署同意流转土地的书面证明。《规范》指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权属清晰无争议;(二)交易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流转交易的真实意愿;(三)流出方必须是产权权利人,或者受产权权利人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四)流转交易要符合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等政策规定。《规范》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具备农业生产经营能力的其他组织或个人均可以依法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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