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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中卖方违约怎么办?要如何处理?

147****8361 | 2019-01-17 18:50:54

已有4个回答

  • 133****6746

    一、房屋买卖卖方违约怎么办
    1、卖方违约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是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但未将房屋另售他人,这种情况下卖方往往以家人反对或采取不去银行解押的方式来阻挠合同的履行;另一种情况是卖方直接将房屋另售给出价更高的买家,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2、这两种情况,买方均可向卖方主张违约责任,其损失构成主要包括:双倍定金或者违约金(注意:定金违约金不可并用,只能选择其一,往往取价高者)、买方已经支付的中介费、房屋的差价损失。
    3、这两种情况的区别在于,房屋差价损失的确定方式不同。前者因损失并不明确具体,法院可能通过价格评估并取中间值的方式确定;后者因另售的价格明确,法院会直接认定前后交易的差价确定买方的损失。也就是说,买方通过诉讼途径可以弥补因卖方违约所受的损失,而卖方忙活半天所赚取的差价终会落的一场空。
    房屋买卖卖方违约怎么办?如何预防卖方违约
    二、如何预防卖方违约
    1、一般来说,卖方不会直接表明自己不愿意办理过户手续,而是要求将过户时间延期,在买方同意延期后却一直不确定具体的过户时间,后就是不了了之。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一定要及时发出书面催告,要求卖方在约定时间签约,如同意延期,则应约定具体的期限,否则可能因证据不足而被法院认定违约。
    2、签了居间协议签订后,卖方可能会找些理由来拒签买卖合同,其实,这时买方只要有证据证明签约人有产权人的授权,比如产权人曾到中介处挂牌或者签署过佣金确认书、委托书等文件,那么居间协议仍是有效的。如果没有证据,买方可以要求签约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3、卖方虽然已经签了居间协议,但房价上涨后不肯收定金,而居间协议里一般都约定意向金只有在卖方签收后才能转变为定金,那么中介可以要求卖方在居间协议中授权中介收取定金并代为保管,这样,中介收了定金也就等于卖方收了定金,卖方毁约就要承担定金罚则,买方的权益也就有了保障。

    查看全文↓ 2019-01-17 18:51:57
  • 151****3285

    你好,你们签订了买卖房屋的合同,如果对方违约的话,那么,你们可以和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拿着你们的协议去起诉对方的呢,房屋的违约金可以参照你们的合同,没有合同则为你们买卖的房屋的价值的百分之2左右。

    查看全文↓ 2019-01-17 18:51:52
  • 158****7263

    您好!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我国《合同法》规定,有三种违约后果:一是继续履行合同;
    二是采取措施补救;三是赔偿缺失。买房人可以不要卖房人返还定金,要求对方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查看全文↓ 2019-01-17 18:51:47
  • 157****2880

    你好,对方不肯卖房子给你是属于违约行为,你们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应该有说明如果单方违约的话,对应的惩罚措施,一般包括赔偿损失和返还定金。
    你可以先和对方协商按照合同的规定来执行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

    查看全文↓ 2019-01-17 18:51:42

相关问题

  • 您可以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即合同生效,合同当事人须履行合同约定,一方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担保法》第 89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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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即合同生效,合同当事人须履行合同约定,一方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有约定责任,也有法定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一般在合同中约定明确,按合同约定承担;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则按合同法、担保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来判定责任的承担方式与形式,比如:在建立合同关系时交付了定金,交付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返,收取方违约则要按交付定金额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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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方违约,您可以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担保法》第 89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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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违约的情形有哪些?1、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中,如房屋,该特定物毁损灭失,构成不能履行。不能履行以订立合同时为标准,可分为自始不能履行和嗣后不能履行。前者可构成合同无效;后者是违约的类型。2、 延迟履行。又称债务人延迟或者逾期履行,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其构成要件为:存在有效的债务;能够履行;债务履行期徒过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人未履行不具有正当事由。是否构成延迟履行,履行期限具有重要意义。3、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包括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等。不完全履行与否,以何时为确定标准?应以履行期限届满仍未消除缺陷或者另行给付时为准。如果债权人同意给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消除缺陷或者另行给付。4、拒绝履行。拒绝履行是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这种表示一般为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例如,债务人将应付标的物处分给第三人,即可视为拒绝履行。关于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规定,即指此类违约行为。其构成要件为:存在有效的债务。房屋买卖违约的情形有哪些?房屋买卖违约怎么办?房屋买卖违约怎么办?1、合同未约定逾期交付房屋违约处理办法的,如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按照**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违约金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2、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3、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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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后,买方想违约,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以可参阅《合同法》的如下规定处理: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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