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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呢?

151****9319 | 2019-01-18 21:49:01

已有5个回答

  • 137****5332

    要注意以下方面:
    1、工期约定
    2、了解装饰公司工程及施工资格。
    3、按图施工,严格按照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假如在细节尺寸上和您在设计图纸上的不符合,可以要求返工。
    4、考查施工队,装修质量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队的素质。所以在装修之前,业主还要考察一下装修公司所用的施工队。
    5、付款方式,一般的装修合同,约定**60%,木工验收合格后交纳35%,完工后交纳5%。
    6、增减项目,装修过程中,很容易有增减项目,比如多做个柜子,多改几米水电路等等。这些都要在完工的时候交纳费用的。
    7、杜绝装修合同漏洞,在认可了报价之后,正规的装饰公司还要和业主签订一份施工合同或协议书。

    查看全文↓ 2019-01-18 21:50:01
  • 132****8748

    1、选择正规的家装公司,签订合同之前,业主应先审查装饰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
    2、参观装饰公司正在施工的装修现场,检查工地施工工艺以及工人的素质,还应该着重检查施工工地的管理、卫生和防火情况。
    3.对装饰公司提供的设计方案要有详细的设计样图。预算报价,客户应该严格审定,如有可能找相关专家咨询。
    4、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注明施工工期、几次验收程序(包括材料、隐蔽工程、局部和整体验收等)、详细制作过程的说明、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材料的明细表和日期等,同时还应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
    5、验收方式可在合同上约定由政府质检站来验收,这样就可以不为请质检站而另付费用。
    6、合同要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复印委托书,同时向装饰公司索要工商执照的复印件和资质证明的复印件,这两个复印件都应该加盖公司章,还要索要项目经理和工程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司正式职工的工作证复印件以及联系电话。
    7、交付的工程款要由业主自己交到公司财务,并索要建筑安装专用发票,尽量防止出现其他人代收工程款的情况。
    .
    8、工程完工后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保修期,客户可依具体情况与公司商议,保留原证件或扣留部分工程款作为装修的质量保证金,
    .

    查看全文↓ 2019-01-18 21:49:55
  • 134****1280

    一、装修合同之承包方资格审查
    作为发包方,为预防欺诈,应了解承包方主要的情况:
    1、确认承包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真实与合法,是否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是否具有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
    2、确认签约人的资格,若是委托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
    3、了解承包方的经营范围、社会信誉等以确定其履约能力,必要时可以去参观发包方正在施工的装修现场。
    二、装修合同之材料
    在合同中关于材料应进行详细的约定,如可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若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不符合标准,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
    三、装修合同之工期
    在合同中,应对工期进行明确的约定,承包方应按期完成工程。如果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当顺延。但如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四、装修合同之质量
    装修合同中,作为承包方,应注意对承包事项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质量标准施工。
    1、对于产品质量标准应进行明确约定,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以避免产品质量标准方面发生争议。
    2、承包方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发包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质量。
    五、装修合同之检验
    为保障发包方的合理利益,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装修合同应约定,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在合理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发包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及时通知承包方另行安排时间验收。若发包方在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可要求承包方赔偿或返工。

    查看全文↓ 2019-01-18 21:49:50
  • 157****7543

    房屋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第一、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这两点,给某些装饰公司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创造”了条件。
    第二、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或型号,以防装饰公司以次充好。
    第三,如果您在工程进行中,对某些装修项目有所增减,就一定要填写相关的“工程洽商单”,并作为合同的附件汇入装修合同书中。
    第四,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如果属于施工或材料的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属于用户使用不当,双方可协商处理。
    一般装饰公司对工程的保修期,从三个月到一年不等,您要尽可能选择保修期长一点的公司。另外,保修期要包含一个取暖季。
    另外,一些未在图纸上出现的工程,如线路改造,灯具、洁具的拆安也会在预算书上体现。并根据图纸上的具体尺寸核定预算。在预算书的**后,会有一些诸如“机械磨损费”、“现场管理费”、“税费”和“利润”等项目,这些项目其实都属于不合理收费。“机械磨损”是装修中必然发生的,“现场管理”则是装饰公司应该做到的,这两项费用其实都已经摊入了每项工程中,不应该再向消费者索取。
    同时,在签订合同时还要注意,要验明合同当事人身份,要写清居室装饰施工内容和承包方式;工价、付款方式和工期不可含糊;关于定金及违约责任问题,在此须说明,按照《经济合同法》规定:“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回定金。”
    关于纠纷的处理方式,合同要注明: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发生纠纷,施工中可凭合同及工程款收据向市消费者协会室内装饰投诉站投诉,若当事人不通过协商调解或调解不成时,可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诉讼等。

    查看全文↓ 2019-01-18 21:49:38
  • 148****1562

    签订装修合同时注意事项
    工期商定:一般2居室100平米的房间,简朴装修的话,工期在35天左右。一般会把工期商定到45-50天,假如着急入住的话,可以在签订时和设计商榷此条款。
    保修条款:装修的整个过程现在主要仍是以手工现场制作为主,没有实现全面工厂化,所以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细碎质量题目。所以假如有可能,**好能复印一份装修公司的**初看的完整报价单,以免在签订合同或是增减项目时,装修公司偷梁换柱,改换价格。比如出了题目,装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全负责保修,仍是只包工,不负责材料保修,或是仍是有其他制约条款,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清晰。
    按图施工:严格按照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假如在细节尺寸上和自己在设计图纸上的不符合,可以要求返工。
    水电用度:装修过程中,现场施工都会用到水,电,煤气等。中期款:一般合同上商定的中期装修付款时间,只是简朴的标明”工程过半,木工收口。
    增减项目:装修过程中,很轻易有增减项目,好比多做个柜子,多改几米水电路等等。
    付款方式:一般的装修合同,商定**60%,木工验收合格后交纳35%,完工后交纳5%。
    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这两点,给某些装饰公司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埋下了”伏笔“。
    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的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或型号,以防装饰公司以次充好。
    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如果属于施工或材料的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属于用户使用不当,双方可协商处理。

    查看全文↓ 2019-01-18 21:49:33

相关问题

  • 要注意以下方面: 1、工期约定 2、了解装饰公司工程及施工资格。 3、按图施工,严格按照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假如在细节尺寸上和您在设计图纸上的不符合,可以要求返工。 4、考查施工队,装修质量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队的素质。所以在装修之前,业主还要考察一下装修公司所用的施工队。 5、付款方式,一般的装修合同,约定**60%,木工验收合格后交纳35%,完工后交纳5%。 6、增减项目,装修过程中,很容易有增减项目,比如多做个柜子,多改几米水电路等等。这些都要在完工的时候交纳费用的。 7、杜绝装修合同漏洞,在认可了报价之后,正规的装饰公司还要和业主签订一份施工合同或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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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家庭装修的整个过程中,签合同应该说是**为重要的一步。每年有大量的家庭装修纠纷产生于合同填写不规范。装修公司选择不好也是很严重的一件事,所以选择装修公司时一定要选择比较有名气的,那么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1.在许多时候,人们在房屋装修上都会进行一个口头的协议,如今的口头协议并不起多大的作用,更没有法律的护,为了以免后期纠纷,房屋装修合同项目与内容一定要详细写明。 ?2.房屋装修合同注意事项之工期约定;许多的装修公司为了保险,将会把工期约延迟十多天,那么如果你急需入住,将其在签订时与设计商榷此条款。 ??3.房屋装修合同注意事项之付款方式:一般情况下,装修合同中约定**为60%,木工验收合格之后交纳35%,完工后再交纳5%,以这样的付款形式,工期过了一半左右,已向装饰公司交了95%左右的费用了,后期如出现问题,就很难在钱上制约其装饰公司,所以,在房屋装修合同中,建议将**压到30%,中期交纳30%。 ?4.房屋装修合同注意事项之中期款:一般中期款付款的时间,只是简单的标明了:木工收口、工程过半。但多项目交叉作业住住被我们所忽略,正规的中期过半是厨卫墙、地砖、吊顶完工;木器制作完工;还有墙面找平与电改造完工。 5.当然对于房屋装修所包括着很多细节的处理,这也不是房屋装修合同中所能解决的问题,所以在房屋装修过程中,我们自己也应多次到场,进行查看,看看现场施工结果是否与设计师所设计的相符合。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细心,有些细节方面的不能遗漏了。这边友情提示一下:一般装饰公司对工程的保修期,从二年到五年不等,所以要尽可能选择保修期长一点的公司。还有就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概况、违约责任、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自身的合法、合理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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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1、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2、土地情况是否清晰,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3、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4、房屋产权是否明晰,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转让时有一定限制。7、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单位房屋是否侵权,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暖气、天然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房屋价款、交易方式、合同主体、权利保证、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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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房地产销售代理在我国是一个较新的行业,很多开发商也只是开始初步的尝试。目前,对开发商来说,除了开发以外,如何与代理商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成了他们**为关心的问题之一。签订销售代理合同要重点注意哪些方面呢?简单地谈谈我的看法。 一、代理方式的选择 房地产销售代理方式按委托人对代理人授权的大小,可分为一般代理、独家代理和包销。一般代理,是指委托人在同一地区和期限内,可选定一家或几家代理商作为一般代理人,根据代销的实际数量按协议规定的办法付给佣金,委托人可直接与该地区的买主成交,其直接成交部分,不向代理商支付佣金。独家代理,是指委托人给予代理商在规定地区和一定期限内享有代销专营权的代理,委托人在该指定地区和时间内,不得委托其他第二个代理人,且商品房出售前的所有权归委托人,由委托人负责盈亏。商品房包销,与独家代理十分相近,但不同之处在于包销人承担销售剩余商品房的购买义务。 由此可见,在签订销售代理合同时,确定一般代理、还是独家代理、或是包销,对开发商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不同的代理方式,开发商承担的风险责任也不同,开发商应根据自身的情况,并结合代理商的资信情况,选择相应的代理方式。这里,需要提醒广大开发商,在拟订合同的时候,一定不要嫌麻烦,千万要将选定的代理方式以书面的形式表述清楚。如选择包销,则要以合同的形式明确约定房地产包销商对包销范围内的房屋自定销售价格,允许其赚取高于开发商给予的销售基价之上的那部分溢价,并对其不能在包销期限内售出的房屋承担购买责任。 二、代理的期限及代销的任务 代理商的代理不可能是无期限地售完为止,因此,开发商与代理商签订的销售代理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便是确定销售时间,同时,还要在合同里明确具体时间内的销售数额是多少,即明确具体的代销任务,销售任务可以以平方米计算,也可以以套或幢计算,不管采用哪种计量方式,都要明确规定在某一具体的时间销出具体数额的房产。 三、奖惩条款的设定 为了有力地促进销售代理工作,开发商在代理合同里设有奖励条款,即如果代理商提前售完所代销的物业,应该给予一定的奖励。如根据提前的时间,设立不同的奖励标准。同样,为了让代理商明确自已的责任,使代理商感到有压力,开发商应在合同里增加惩罚条款,在合同约定的时间里,如果代理商没有售完约定的物业,开发商有权按比例减少代理商的佣金,用这样的机制,可以有效地调动代理商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使他们的经济效益和销售成绩挂起钩来。奖惩条款要结合上述代销的任务来设定,这样才能使代理商更加明确自已的责任,这样才是开发商保护自身利益的有效手段。 四、关于售房宣传广告的约定 一般地说,开发商选择商品房代销的,那么商品房的广告宣传是由代理商负责的,开发商只需向代理商提供商品房的基本资料即可。但如果代理商在对外广告宣传中,弄虚作假,买受人因相信虚假广告内容而签订合同从而引起索赔纠纷,开发商也是应承担责任的。原因有二:其一,代理商是以开发商的名义对外实施广告宣传的,对于买受人来说,开发商才是当事人;其二,开发商有义务对代理商的售楼广告的内容进行审查和监督,这是义不容辞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根据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代理商因制作虚假广告,应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开发商因疏于对售楼广告的审查与监督义务,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开发商委托了房地产销售代理后,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了,开发商还应密切关注售房宣传广告的对外发布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代理商的不当行为。同时,对于售房宣传广告方案的**终确定权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归属于开发商,而且对于开发商确认的方式及代理商违约发布广告应承担的责任等内容也应具体、明确地体现在合同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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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合同要注意以下问题:一、合同中的空白条款在签订合同时,你会发现,一些条款下面,会有空白条款的存在。有一些空白条款需要双方确认后填写或者需要特殊注明的,但有的开发商会告知购房者合同是同一版本,有的空白地方可以不填,这样开发商就有可能在空白地方做手脚。因此购房者如果确实没有特殊说明,可以在空白地方划一道斜线表示此处无内容,以免给开发商留下可乘之机。二、补充协议中的义务与权利是不是对等补充协议是对购房合同的补充,一般会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很多合同中没法明说的约定。有些开发商会在此时玩起了文字游戏,比如开发商会约定自己的违约责任是月的万分之几,购房者的违约责任变成了日的万分之几,一字之差,违约款就相差30倍。在签合同时,需要重点关注补充协议中的责任划分是否合理,不要让自己吃亏。三、违约责任和赔偿约定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和赔偿约定,需要大家重点关注。在整个购房流程中,时刻都有可能出现违约行为,一旦出现违约,法院判定责任及赔偿,首先参照的是合同中的约定。例如什么情况下房子可以退、出现什么违约行为,定金双倍补偿等。如果这两项没有约定清楚,购房者会吃哑巴亏,维权会绕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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