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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公证如何办理?婚后房产公证有效吗?

146****9767 | 2019-01-25 15:11:40

已有3个回答

  • 131****8417

    1、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当公证员面签字。
      二、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三、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四、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办证完毕后,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

    查看全文↓ 2019-01-25 15:13:01
  • 151****7947

     双方协议即可!制定一份协议书,双方同意后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
      但注意此协议只对双方有约束力,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详细善意第三人制度参考以下资料)
      必要时可到公证处公证。
      夫妻约定财产制与善意第三人的关系问题。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由此可见,如果第三人知道夫妻之间有财产约定的,则该财产约定对其发生效力;而如果第三人不知道夫妻之间曾经对其财产作成约定,而与其中一人签订合同导致纠纷,则该第三人就是善意第三人,夫妻之间对财产的约定对他不发生效力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来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夫妻之间财产约定是否对第三人生效,2001年12月24日**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八条对此做了规定“婚姻法第十九条所称‘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由此可见,这个举证责任在于订立合同的夫妻一方,而不在于善意第三人,这体现了法律对于善意第三人的保护。但是现实中可能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如果夫妻确实对财产做了约定,但负债的夫或妻一方为了达到自己财产利益不受损害或少受损害,于是就和第三人恶意串通,第三人认定自己不知道夫妻之间对他们的财产有约定,而未负债的夫妻那一方却举不出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证据,只好以夫妻财产偿还,显然这对于处在弱者地位的未负债却要承担偿还责任的那一方是不公平的,这在司法实践中是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如果能规定夫妻一方在举债时,三方当事人都应该在场并且能够有见证人或公证机关参与,这是对恶意串通行为的阻却。

    查看全文↓ 2019-01-25 15:12:54
  • 151****8790

    按照婚姻法规定:婚后财产属共有财产。既己领证,婚后购房属共有财产应享有同等拥有和处分,如果男方做公证,必须举证婚前男方个人的合法收入来源。但不包括男方父母的提供的。如果包括男方的父母,那这部分是男方的父母是给你们的赠与。属共有财产。
    同时婚后男方的合法收入也应计入共有财产。为了避免产生矛盾分歧,如果女方原承担一半房款,公证时应一一列明男方个人的合法收入,共有财产、女方承担的房款在房产中的份额。确保双方的合法利益

    查看全文↓ 2019-01-25 15:12:00

相关问题

  • 首先,你得确定这房产是你们的婚后共同财产,那么办理共同财产的一切业务就都得两个人一起到场签字的,所以你说的情况就不必担心。各地的房产证版本不一样,婚后共同共有的房产有的地方证上就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有的地方就写两个人的名字。写一个人名字的房产证其实是把另一个人给隐藏了,那个人就是隐性共有人,虽然房产证上没有他的名字,但是他也是房子的产权人之一。你可以看下你的房产证有没有“单独所有”或者“共同共有”的字样,版本不一,但只要没有“单独所有”的婚后房产,基本上都是共同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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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婚前已有房产(无贷款,房产证已到手)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况,属于当然的个人财产。再去公证,岂不是画蛇添足?! 2、婚后老爸还会出钱,你签购房合同的方式全款再买的第二套房,适用**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规定,除非你同意,否则,可以不理会老婆加名字的要求,也不用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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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公证需要什么手续?第一步:当事人应准备以下材料:1、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这里需要注意,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并按手印。第二步:双方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第三步: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文件、查问当事人签订协议是否受到欺诈或胁迫,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第四步: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协议书上签名并按手印。至此,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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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手续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人士需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3、婚后购房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4、由于房产公证事项不同,当事人申办房产公证时,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并按公证员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等等。婚后房产公证怎么办理1、准备好上面的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需要注意的是: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后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2、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3、当事人一旦在笔录上签字,该笔录就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保存于公证卷宗内。这份笔录和公证书不仅可以防止当事人间出现纠纷,而且,对于与当事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第三人,也是一种保护。4、**后,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两周后当事人就可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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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公证需要什么手续?第一步:当事人应准备以下材料:1、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这里需要注意,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并按手印。第二步:双方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第三步: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文件、查问当事人签订协议是否受到欺诈或胁迫,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第四步: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协议书上签名并按手印。至此,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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