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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租房合同房东反悔可以怎么去处理?

133****5816 | 2019-02-17 20:05:07

已有3个回答

  • 143****2674

    看看合同里关于违约的条款。如果没有约定条款,那你就没法向房东索要相应的违约金。只能协商,看看能不能退租退押金多少给你一点损失什么的。。条款里若有明确的约定,那你是按约定来起诉维权的。。若没有就协商吧。。

    查看全文↓ 2019-02-17 20:05:34
  • 135****4881

    如果合同签订内容有付押金、租金生效的条款,没有交押金、租金,说明合同没有生效,法律不保护;如果没有这方面的内容,合同自签字后就已经生效了,你可以告他违约,让他支付违约金。

    查看全文↓ 2019-02-17 20:05:28
  • 144****4734

    当然还是首先与房东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只能根据合同的违约条款处理,假如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违约条款,那么只能依据合同法的相关条款比照处理,可以通过调解或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进行诉讼,由民事调解或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查看全文↓ 2019-02-17 20:05:23

相关问题

  • 法律规定:1、不存在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的,不能反悔。法律依据:《合同法》第8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存在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的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或撤销合同。(但是要注意申请撤销合同的,有时效限制:1年)2、《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3、《合同法》第5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4、合同中有这些情形的,直接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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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根据当初签订的合同,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对方拒绝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不能达成协商解决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  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  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  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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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签合同你也敢租?你有支付宝转账记录那还行,你找找社区租房管理处看看。不然你就租到期,把锁给换了赖个把月,没签合同就可以把他的房子搞得乱七八糟,对于无良房东就得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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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的价格就像第二天的天气,向来都没个准儿,今天七千,第二天可能就一万了,所以不少卖家往往还没把手续办完就后悔卖房了,后果如何呢?让我们结合案例一起来看看吧。房屋的价格就像第二天的天气,向来都没个准儿,今天七千,第二天可能就一万了,所以不少卖家往往还没把手续办完就后悔卖房了,后果如何呢?让我们结合案例一起来看看吧。合同签了后房价上涨,不卖了行吗?2015年10月11日,南京周女士与买家以及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约定甲方(卖主)将其名下位于鼓楼区的房屋出售给乙方(买主),总价款为370万元。如果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或毁约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20万元。合同签订之日,买家向周女士支付录入定金5万元,并于10月18日前再追加定金5万元。10月19日,买家又向周女士支付70万元购房款,用于周女士还清银行贷款,办理解押手续。然而,当买家依约支付了80万元购房款后,周女士反悔,要求对方至少加价10万元才肯卖房,理由是房价上涨。双方经多次协商无果后,买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周女士继续履行《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并支付违约金20万元,且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经判决,法院认为,《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依照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及**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条款,判决周女士继续履行《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买家支付违约金20万元,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7150元,由被告负担。那么,房子卖了之后究竟还能反悔吗?按照规定,买卖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反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售方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生效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购买方可要求同出售方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不过,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也就是说,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家已经收取了房价款,将房屋交付给买家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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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确定劳动者一方或者用人单位一方是否有权利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其次,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劳动者,且其按照法律无权单方解除,那么劳动者应该赔偿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造成的损失。如果,用人单位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要按照经济补偿的2倍标准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双方有争议,可以先调解或者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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