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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可以贷款吗?可以的话要怎么做?

147****2007 | 2019-03-07 02:44:10

已有3个回答

  • 138****7846

    一、**:
    现在买房很多是分期付款,分期付款买房是指买房的时候你不需要全额付款,只需要交一部分的钱就可以取得房屋的使用权,进而就可以搬迁入住,剩下的钱只要在规定的年限中付清就可以了。那么第一次交的那部分房款就是**。
    新房和二手房的贷款**不同,2手房**一般就按房子全款的1/2准备就行,新房差不多是房款的20%。
    二、**的计算方法
    分期付款买房的****低付款一般是30%,新房也是,但是少数楼盘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户,做到了20%,开发商要求你到指定的银行才会放款,或者地段好一点的小户型也可以低点**。
    二手收房的话,所说的一般**低是30%,指的是房子评估值的30%,可能评估值比你的交易值要低,那么你的**就比30%的总房款要多,二手房交易本身的费用是不在房价里面,所以尽量准备多点现金好安排事情。
    二手房的**款=成交价-本房平米评估价x房本面积x70%(一般商贷个人都是能贷7成)+契税印花税及根据房产产权情况不同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加上贷款手续费。

    查看全文↓ 2019-03-07 02:44:42
  • 133****0297

    不可以;

    一般情况下,大多数人买房都选择按揭贷款购房的方式,即支付一部分购房**款,剩余的部分用银行贷款的方式支付。

    必须在申请贷款前要实际付款就是付现金,至于**款的来源是贷款,借款还是自己的钱都无所谓,但**款是不可以用所购房贷款的。

    可以用其他有形资产去贷款,这样就可以交**,剩下的可按贷款形式月供。

    查看全文↓ 2019-03-07 02:44:35
  • 143****6888

    首先你要弄清楚按揭的含义:必须是在你支付规定的**款以后,银行对你房款余额的受信,其实质是一种抵押担保贷款!!抵押物就是你所购买的房子!所以不存在你所说的先向一家银行”按揭”付**,再向另一家银行按揭付余款!!按揭手续的审批银行是很严格的,现在各家银行都是连网的,能准确的查到你的信用状况及负债情况!!根据你的查询结果和你提交的**证明及买房材料、经济收入证明及你的身份证明材料等,银行审查通过后才会给你放贷!当然如你所说如你能单独贷到信用贷款的话,可以用来支付**!但你在后面办理按揭的审批过程中可能会受到该笔信用贷款的影响!!因为银行会质疑你的还款能力的,除非有额外的证明材料给予支撑或提供连带还款人什么的,否则按揭可能办不下来!!
    之所以要规定**比率:一是可以证明买受人有支付能力;二是控制抵押贷款的抵押率,以防止抵押物价值缩水而导致坏帐!!所以你**不足又想买房的话还是向你的父母或朋友求援以解决**吧!!

    查看全文↓ 2019-03-07 02: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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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在城市若有招商银行,可通过招行尝试申请贷款,请您在8:30-18:00致电95555选择3个人客户服务-3-3-8进入人工服务提供贷款用途及城市详细了解所需资料。贷款申请是否通过,请以经办行个贷部门的综合审核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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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结婚也可以的,只要有收入证明,按接过少一般是看你有无不良记录,其他有没有安接过什么的再有就是看开发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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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收回出资。不能协商解决的话,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  也可以把开发商这边要说好,贷款要是下不来不是因为自己不想贷,而是其他客观原因,你把原因直接找他们领导说就行了,销售人员可以甩到一边,他们也不惜管这些事儿,看看怎么说,因为你的合同要是别人接手是安原先你签订的单价转让的,所以开发商也想高于这个价格,但是已经是既成事实不能更改,所以违约金的比例就是那段你从签订合同到你贷款未批复的房价上浮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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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贷款终审通过以后,银行需等待公积金中心的贷款资金到账后,按公积金中心的放款名单放款。  影响放款速度主要有以下原因:  1、 客户资料不完整。  2、 开发商没有及时送《商品房销售备案表》至银行,银行无法及时办妥房产抵押手续。  3、 公积金中心放款资金未到位。  具体情况请联系建行个人贷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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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地暂时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但是可以选择提取出来公积金使用的。申请人需要满足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2.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3.申请时借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同时未曾申请取得过公积金贷款或取得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4.借款人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20%;5.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6.能提供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7.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办理提取公积金流程: 1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并填写支取申请审批表。单位审核同意后在支取申请审批表加盖行政公章,财务部门出具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由单位指定专人,持支取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2 . 符合支取条件的,经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职工凭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及 “ 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 ” 去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3 .单位撤消、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专户封存,符合支取条件的,可由本人直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4 .市属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凭上述规定的相关材料先到当地受委托银行进行初步审核,然后通过银行将相关材料及复印件交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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