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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交多少?一般都有哪些标准?

147****7765 | 2019-03-26 11:51:40

已有3个回答

  • 157****4560

    纳税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税务机关将开设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纳税绿色通道,专窗受理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单位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故将自有房产开公司,若不签订租赁协议,则该营业用房产应按房产的计税余值的1.2%计缴房产税;若房产所有人与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应按协议规定的租金比例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查看全文↓ 2019-03-26 11:52:25
  • 132****6008

    如果是商用,那得缴税,自己公司拥有的房产(厂房也算),按房屋原值扣除10%-30%(比率由当地政府认定)后,按1.2%(年)计征,每年缴纳,具体纳税时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这个税您得去税局先核定,因为这还牵扯到地下室的问题(财税[2005]181号);如果是出租的,公司的部份,按应收租金缴纳12%,具体缴纳时间同上,如果是个人租给个人的,按4%计征房产税.

    查看全文↓ 2019-03-26 11:52:19
  • 137****9486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查看全文↓ 2019-03-26 11: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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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税务局给定。土地按等级,房产税按房屋价值。

    全部8个回答>
  • 一、动迁房要交房产税吗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的地块、非经营性的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等向具有市区户籍(含从事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拆迁安置房都是居民居住用房。根据我国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规定,居民个人自用的房屋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居民个人的房屋出租的,根据财税〔2008〕24号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二、动迁房要交哪些税卖动迁房需交的税费:1、若产证满五年,且产权人是少有的一套住房,则无税!2、若产证不满五年,则交总房价的1%的税费!3、若产证满五年,产权人在上海不是少有的一套住房,则交总房价的1%的税费!(产证是否满五年,是根据办产证之日起算)还有的就是中介费了,若您是卖房子,且只需要支付不高于1%的中介费! 若您是业主,建议您直接报净到手价,剩下所有的费用由下家承担!动迁房和配套商品房都是定向销售给动迁居民的,但是两者却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因为动迁房和配套商品房的土地性质不同。拆迁的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拆迁的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配套商品房。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为居民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按照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产权证上会加盖配套商品房印章, 在取得所有权的 5 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动迁房。 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 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 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动迁房 动迁房提交下列材料:(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复印件);(3)动迁单位原《房地产权证》(原件);(4)《动迁协议》(原件);(5)地籍图(原件两份);(6)房屋平面图(原件两份);(7)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即可办理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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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的,需要缴纳房产税的。买自住房要交房产税。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征收标准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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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 可以个人自己缴纳。 缴纳契税的时候需要准备的资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封面,1-7页,合同 签订期所在页);2、购房发票或收据;3、个 人纳税需提供身份证,委托代办需要提供业主 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单位纳税需提供营业执 照;4、房屋实测报告表或实测平面图;备注: 经适房需提供审批表及购房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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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税是每年交,可以一年分2次交,5月交上半年的税、10月交下半年的税,也可以5月的时候一次交清。  房产税的交纳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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