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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不见了怎么办?补办需要什么手续?如何补办?

132****5346 | 2019-04-04 08:05:50

已有3个回答

  • 153****2893

    申请挂失补办。

    办理程序:

    1、房屋产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遗失补正书面申请;

    2、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到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

    4、如果原房屋所有权证存在抵押未解除的还要求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补证的证明原件;

    5、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满6个月后办理补证登记手续;

    6、三十日后领证。

    查看全文↓ 2019-04-04 08:06:19
  • 141****2424

    内部查册;

    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遗失具结报告(业主自己写)、房地产登记申请表,到登记窗口开具《灭失证明》;

    登报一天;

    凭登报报纸(需要全张完整的报纸)到档案馆办理调档手续;

    凭调档的测绘图到测绘所办理转绘;

    登报1个月后持报纸原件、测绘图到房管局办理遗失登记手续;

    取证。

    1. 具体补办手续为:

    由房屋产权人写一份申请书,写明产权证丢失原因、经过、丢失的时间、地点等内容,产权人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所在单位盖章(如果产权人无单位,由产权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

    产权人带着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到各区县房地局的原产权证发放机关办理具体事宜。由原发证机关开介绍信,在当地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声明见报后,产权人带着刊登声明的报纸、遗失人(产权人)书写的具结(内容包括:a.遗失证件找到后交回;b.因遗失证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本人身份证、户口雹图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发证机关领取产权证

    2. 房产证遗失补办流程:

    若住房属国有土地上房屋,房产证丢失的,应按以下程序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

    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3. 房产证遗失登记所需资料:

    房地产登记申请表;

    登报报纸(整张报纸);

    遗失具结报告;

    营业凭证(单位需提供);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如涉及银行按揭的需提供银行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及《房地产他项权证》;

    委托书。

    查看全文↓ 2019-04-04 08:06:15
  • 145****0779

     一.备件申请
      1、你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2、带上户口簿,你的身份证
      3.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
      4.带上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声明
      1、房产管理局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会出具证明给你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你就持报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你就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 由房管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你发领证通知,你就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登报等..全部算下来200多元。领新房本5元税钱。

    查看全文↓ 2019-04-04 08:06:07

相关问题

  •  房产证丢失一定要找正规的报社进行声明,否则可能会发生被盗用的法律风险。  房产证遗失补办流程:  一、备件申请:  1、申请人到房地局以书面形式申报产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营业情况等内容。  2、提供营业证(租簿或户口簿)。  3、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书面材料。  4、凭身份证明,带好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柜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开具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核对。  三、登报声明:对申请遗失事项核对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该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地局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由房地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缮证发证:若经审批同意补发产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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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房产证就不能证明房子的归属。所签购房合同几乎无效。你亲戚不会维护自己的权益,万一出现纠纷、抵押、拆迁、等房产证就凸显其重要作用。居住人数多少与违章建筑并无直接联系。并不是有房产开发才会有拆迁,有些时候仅仅是为了完成指标。大面积违章建筑拆迁的血与泪无法用言语表达,(有的地方拆违建引发数百人暴动,防暴部队出动。掀翻及焚烧警车,当然这些都不会上新闻)即使不是违章建筑,将来拆迁你也不会有赔偿。相当于20万租一个135平米房子,租期还不由你来定。如果要办理首先看你的条件是否满足,如果不能,建议协商退房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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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分为以下三种:一、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是在做预售登记前购房者将合同丢失的话,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根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则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一般情况下,我们自己手上都只有一份合同,主要作用是在交房或者房产证下来之前办户口、办居住证用的。其余用来办房产证和按揭贷款的合同已经被开发商提前收走了,所以自己的那一份弄丢了是不会影响到按揭和办理房产证的。如果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不给你盖章的话,还有一个办法可以证明房子是你的,那就是找销售帮忙去复印一份购房合同,然后自己带上身份证去房管局打印一张备案表,也能证明这个房子是你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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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不见了首选需要去房产管理部分提出补办房产证的申请,接着去原房产证发证机关进行查册核对,接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国土局发布公告声明,待公告声明见报后,带好刊登声明的报纸、遗失具结报告、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原发证机关领取新的房产证。当购房者的房产证遗失之后,想要再次进行登记办理,那么在进行办理的时候所需要的资料有以下这几个方面:1.首先需要房地产的登记申请表;2.登报报纸,整张报纸;3.遗失具结报告;4.营业凭证(单位需提供);5.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6.如涉及银行按揭的需提供银行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及《房地产他项权证》。实际上,房产证丢失以后,业主不需要太紧张,这并不会代表着相关的人员丧失了所购的房产的所有权,必须要拿出相关的凭证,然后,依照相应的流程进行补办即可。

  • 房产证的持有人去世了,房产证也不见了,如何补办已不重要,关键是如何处置该房子。 房子的所有权人去世,属于他的房产将作为遗产,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由于继承权的继承人共同继承,然后根据继承结果,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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