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银行贷款 >贷款流程 >详情

房贷还不起怎么办?银行会不会没收房屋?

136****9994 | 2019-04-09 11:10:36

已有3个回答

  • 133****8491

    如果贷款人所购房屋没有在房管部门做过抵押登记,那么在您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不偿还贷款的时候,贷款银行将依据《借款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担保责任,开发商在替您偿还剩余的贷款后,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开发商将收回房屋或对房屋进行拍卖。
    这种结果的不利之处在于经济损失较大,因为无论是收回或拍卖房屋的价格往往都是低于您当初购买房屋时的价格,并且您开始每月所还贷款中的绝大部分是利息,也就是说您并没有偿还多少本金,所以,结果是收回或拍卖后,房价款您就可能所剩无几了;若贷款人所购房屋已经在房管部门做过抵押登记,其结果除前面所说的经济损失外,更大的不利之处就是您在银行的信用将有不良记录。

    通常贷款未能在缴息日缴清时,通常银行内部会暂时列为催收款,并于7日内打电话提醒借款人缴款,若在7日内补足,银行是不会收取任何滞纳金。但若超过7天仍未缴款,银行就会把这笔贷款列为「催收」及「延滞金」,这时你就必须缴纳「滞纳金」,若你超过3个月仍未缴款,那就很严重了! 银行会寄发存证信函,并且到法院执行假扣押、拍卖等法律程序,这时借款户会在征信中心上被注记逾期缴款记录,一旦被注记即可能会被保留3年~7年的纪录,将来若要向其它银行借款,可能就会因信用不良而不容易申请了。

    查看全文↓ 2019-04-09 11:11:13
  • 134****8796

    1、 经济损失
    如果真的断供,买房的**、购房时支付的佣金、税费、中介费、甚至是维修基金,这些支出你都不可能收回来了。包括你已经支付的月供,都将无法追回。银行也会对你产生处罚,并且房贷逾期的处罚相对较高,断供时间越久,罚金越高,对购房者越不利。

    2、征信受损
    如果你出现断供,会被记录到你的银行征信系统,这套系统是共享的,以后你的贷款、办理信用卡、甚至是坐高铁、飞机都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如果下次再想贷款,几乎是不可能的。

    3、 房屋拍卖
    如果由于你无法继续偿还剩余贷款,银行又追不回来贷款,那么房屋只能进行低价拍卖。如果你被银行起诉,还可能承担违约金、偿还所有的剩余贷款和诉讼费用。如果你的房屋拍卖后不足以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有权冻结你的银行财产,甚至是个人财产。**终通过各种途径去弥补损失,知道断供者将所有欠款还清为止。

    查看全文↓ 2019-04-09 11:11:06
  • 142****4268

    当房贷偿还不起时,可以采取:
    方法一:要求暂停还本金
    可以与银行协商,要求只还利息,暂缓缴本金。对银行而言,房子已经抵押了,不用担心客户会突然跑掉,一般可以接受客户的要求,而且先还利息,暂缓还本金,银行还可以多赚一点利息,只要房贷客户不恶性逃债,对银行而言并没有损失。
    方法二:要求延长房贷期限
    也可以与银行协商延长还款期限。例如原本房贷期限是20年期,已经缴款8年,因为突然发生财务困难,一时间无法定期偿还固定本息。此时,可以主动找银行协商,依照自己每个月可以负担的房贷支出,将房贷期限再展延到20年期甚至30年期。
    方法三:再向银行借钱
    其实,为配合客户的需求,许多银行已推出“理财型房贷”,方便房贷客户将已经偿还的房贷,再借出来使用。不过,借出来使用的金额,利率要比房贷利率高一点。虽然利率比较高,但还是比一般无担保品的信用贷款利率便宜,正因如此颇受房贷客户欢迎。

    查看全文↓ 2019-04-09 11:10:55

相关问题

  • 如果贷款人所购房屋没有在房管部门做过抵押登记,那么在您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不偿还贷款的时候,贷款银行将依据《借款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担保责任,开发商在替您偿还剩余的贷款后,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开发商将收回房屋或对房屋进行拍卖。这种结果的不利之处在于经济损失较大,因为无论是收回或拍卖房屋的价格往往都是低于您当初购买房屋时的价格,并且您开始每月所还贷款中的绝大部分是利息,也就是说您并没有偿还多少本金,所以,结果是收回或拍卖后,房价款您就可能所剩无几了;若贷款人所购房屋已经在房管部门做过抵押登记,其结果除前面所说的经济损失外,更大的不利之处就是您在银行的信用将有不良记录。通常贷款未能在缴息日缴清时,通常银行内部会暂时列为催收款,并于7日内打电话提醒借款人缴款,若在7日内补足,银行是不会收取任何滞纳金。但若超过7天仍未缴款,银行就会把这笔贷款列为「催收」及「延滞金」,这时你就必须缴纳「滞纳金」,若你超过3个月仍未缴款,那就很严重了! 银行会寄发存证信函,并且到法院执行假扣押、拍卖等法律程序,这时借款户会在征信中心上被注记逾期缴款记录,一旦被注记即可能会被保留3年~7年的纪录,将来若要向其它银行借款,可能就会因信用不良而不容易申请了。

    全部3个回答>
  • 如果确实还不了贷款,银行最后会拍卖房子,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诉讼的时候,因为诉讼是法律程序,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大家有能力继续还了,银行可能会继续让你还,如果还不了会进入拍卖,现在拍卖法院都是公开拍卖,通常底价选择是覆盖银行的贷款本息和法律费用,在这个基础上法律会做一个评估,评估的价格可能回答八折,这两个结合起来做一个价格的确定,在这基础上进行拍卖。拍卖以后的收入首先会还银行贷款,本金、利息以及诉讼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在扣除所有费用后,剩余部分会退还给借款人,这确实是最坏的打算。

  • 户主不会坐牢的**多是银行向法院申请,查封收回你的房子,把你赶出去。然后,把房子拍卖来抵消你的欠款,就这样了的。

    全部9个回答>
  • 购房者交付**款,办妥抵押贷款、产权过户手续后,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即告履行完毕,而购房者和银行之间的借贷合同及抵押合同仍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不能支付月供款的情况,购房者作为借款人违反了与银行的借款合同。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在以下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1、债务履行期满,债务人不能清偿借款,双方又未能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2、借款人死亡(或因长期下落不明被依法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 3、抵押人违法擅自处理抵押房产的; 4、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等等。 一旦出现以上情况,经过抵押当事人双方协商,可通过拍卖等合法方式处分抵押房产。协议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在处分抵押房产时,房产的共有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处理抵押房产所得金额,要先支付处分抵押房产发生的费用,再扣除应缴税款,之后偿还抵押权人的债权本息、违约金、赔偿损失。如有剩余,交还借款人(抵押人),不足以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的部分,抵押权人有权向借款人(抵押人)继续追讨。

    全部2个回答>
  • 前段时间我在房交会上看中一套三居的商品房,并与开发商签订《商品高房预售合同》,双方约定**30%,余下的房款以担保贷款的方式付款。合同签订的当天我就交了**款,由开发商协助我去办银行按揭手续。但**终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银行没有批准我的贷款申请。我现在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律师支招: 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找开发商协商,请求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你已支付的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定金返还买受人。 银行没能与你签订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对此你和开发商都没有过错。

    全部4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