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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怎么走?

141****4733 | 2019-04-10 19:10:58

已有3个回答

  • 144****2444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由用地者到当地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
    办理程序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查看全文↓ 2019-04-10 19:11:29
  • 141****6216

    一种是与国有企业签订协议一种是与当地政府签订协议一种是到基层政府土地所申请,土地局批,如果想办农业用地,找农业部门帮忙办

    查看全文↓ 2019-04-10 19:11:25
  • 158****8740

    (一)办理程序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评估收费
    根据行政许可收费标准收取以宗地评估报告评估基准地价的总额计算各项费用。

    查看全文↓ 2019-04-10 19:11:16

相关问题

  •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2、地籍调查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3、土地权属审核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后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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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一、受理申请材料二、审核材料三、校准登记四、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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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事规程:一、受理申请材料 二、审核材料 三、校准登记 四、颁发证书 所需材料:一、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一)、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 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积分摊计算表1份); 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3、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4、总产权复印件1份; 5、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6、《土地登记卡》(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7、产权测量报告; 8、申请书1份; 9、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10、分割情况说明; 11、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总表1份(第1次分割) 12、本次分摊情况表:老方法用土地分割变更登记明细表及共用宗使用权登记表;新 方法用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汇总表。(以上表格先报1份,审核无误后再出3份 并加盖单位公章。按栋号、单元、楼层、序号顺序填写;共有人占格分别填写,并注 明为共有人;共有人土地面积按产权证上比列分摊,并分别填写;序号或分宗号按户 数编号;房屋产权证号填丘地号;表格用电脑制作并打印)。 (上述材料中心的复印件上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二)、受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受让方为个人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方、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身份证复 印件1份、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 2、受让方为单位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法人身份证 明、委托书各1份及法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产权证复印件1份,工商营业执 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 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

  • 如果是集体土地的话,可以办理宅基地使用证,但要保证是一户一宅,并且不超当地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才行。如果已经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话,那就要先处罚,补办手续。估计办理的难度比较大,因为时间久远,相关的证件资料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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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当地国土资源局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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