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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查自己名下的房产信息?有什么查询方法?

146****4891 | 2019-04-25 07:47:10

已有3个回答

  • 152****4471

    房产信息属于隐私,在网上是查询不到的。需要本人持有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房管部门,依照流程,填表申请查询。

    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在以房屋为标的物的交易活动中,以房屋为标的物的物权取得、设定、变动等,须经登记始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所以,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确认须以登记簿上的记载为准。

    房产证作为一种证书,虽然可以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的法律事实,但其证明力的依据是其上记载与登记簿上的记载具有一致性。如果离开了不动产登记簿或与登记簿的记载不相一致,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就失去了对房屋权利归属的证明力,而只能成为向登记机关请求确权的证明文件。如果登记簿上未作变更,房产证自身任何单独的变更均不产生物权法上的效力。

    查看全文↓ 2019-04-25 07:47:47
  • 131****0420

    1、房产属于不动产,按规定由国家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如要进行查询,应该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
    2、产权人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法律是允许的,应该提供相关身份资料、申请资料等向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3、根据有关规定,目前个人无法从互联网上自行查询上述信息。
    参考法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十七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法查询制度。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按照《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应当到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
    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
    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等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其他有关国家机关执行公务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依照本条规定办理。
    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八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查询申请书;
    (二)查询目的的说明;
    (三)申请人的身份材料;
    (四)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证实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委托他人代为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权利人查询其不动产登记资料无需提供查询目的的说明。
    有关国家机关查询的,应当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协助查询材料、工作人员的工作证。

    查看全文↓ 2019-04-25 07:47:34
  • 152****4042

    1、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2、房产属于不动产,按规定由国家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如要进行查询,应该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

    3、产权人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法律是允许的,应该提供相关身份资料、申请资料等向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4、 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 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查看全文↓ 2019-04-25 07:47:25

相关问题

  • 一般人是不能查询别人名下有没有房产,财产属于个人隐私,房产行政部门不能违法提供。  当个人需要购房时,名下是否有房产、房产的多少,直接关系着购房合同的签订、房屋贷款能否发放,并直接关系到能否成功购买到房子。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并缴交相应费用,可以在房地产管理局了解自己及配偶名下房产情况,查询也只限于查询自己的房产情况。  但是如果有民事纠纷,或者其他法律需要,相关行政部门或者司法机关可以依法查询相关人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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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查询途径如下:一、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受理大厅微机内申请查询,现在的房屋登记在微机档案内都有登记;二、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房产档案科查询,因房权证的新旧交换,有些老房权证需要查询原始登记卷宗档案才可以查到; 三、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抵押登记科查询,若是已经办理贷款抵押登记(包括按揭贷款、抵押贷款等)的房产必须在这里办理抵押登记;四、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商品房合同备案科室--房产科查询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已经备案登记,按法律规定开发商出售的商品房必须在此备案登记; 五、若是自建(合建)的房屋还没有办理房权证的话,当事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档案局档案科室查询建设规划部门批准核发的建房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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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查询自己名下房产方法如下:1、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2、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 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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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发证大厅能查。查询房产信息的方法如下:1、有权证是国家地方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自己的职权出具的证明房屋权归属的文件。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有自己或者委托他人(办理公证委托书)才可以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证,除法律规定外其他人不得查询。目前,我国房产登记查询是在规定地方区域内以个人姓名为索引查询。2、房产部门档案科查询:权利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房产档案科查询,因房权证的新旧交换,有些老房权证需要查询原始登记卷宗档案才可以查到。3、房产部门受理科:权利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产部门房产受理科或交易大厅查询。4、他项权利证书查询:房产的他项权利证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抵押权利,他项权利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有自己或委托他人(办理了公证委托书)才可以查询。5、司法机关依法查询: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因司法办案需要,可以依法带着司法文书随时到上述地点查询、查封、调阅涉案当事人房产信息档案、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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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只能自己或委托他人(办理公证委托书)才可以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信息,除法律规定外其他人不能查询;现在的房产登记是以个人姓名为查询引擎,查询途径如下:1、只有当事人自己或委托他人才能查询房产信息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受理大厅微机内申请查询,现在的房屋登记在微机档案内都有登记;(1).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委托书),到房管部门房产档案科查询,因房权证的新旧交换,有些老房权证需要查询原始登记卷宗档案才可以查到; (2).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抵押登记科查询,若是已经办理贷款抵押登记(包括按揭贷款、抵押贷款等)的房产必须在这里办理抵押登记;(3).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商品房合同备案科室--房产科查询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已经备案登记,按法律规定开发商出售的商品房必须在此备案登记; (4).若是自建(合建)的房屋还没有办理房权证的话,当事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档案局档案科室查询建设规划部门批准核发的建房许可证;2、司法机关依法查询公安部门因司法需要,可以依法带着司法文书随时到上述地点查询、查封、调阅涉案当事人房产信息档案、卷宗;(1).法院部门因司法需要,可以依法带着司法文书随时到上述地点查询、查封、调阅涉案当事人房产信息档案、卷宗;(2).检察院因司法需要,可以依法带着司法文书随时到上述地点查询、查封、调阅涉案当事人房产信息档案、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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