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买房写小孩的名字可以吗?未成年小孩的名字可以写在房产证上吗?

147****3696 | 2019-04-25 17:01:29

已有5个回答

  • 158****6024

    房屋产权证上可以写儿子的名字,即产权所有权人为你的儿子。但是,看来你的儿子是未成年人,那么,根据相关法规,仅以你儿子作为产权人是不可以的。必须有你或你妻子与儿子一起共为产权人。你谈到今后婚姻破裂后财产的分割可能对你不利。其实,合理而且可行的办法是,承认房屋的所有权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就写上夫妻两人的名字。
    按照规定,共有产权的登记还要注明两人各占百分比,如果你能说服你妻子,当然可以写上你占有80%,她20%。
    但一般来说,都是各占50%。今后,万一夫妻离婚,你仍然拥有房产的一半。如果你们离婚时,孩子已经成年,就不可能参与分割财产。如果那时他尚未成年,在法院裁决财产分割时,尽管产权证上没有写上儿子的名字,他仍会占有一部分。

    查看全文↓ 2019-04-25 17:02:27
  • 153****6206

    可以。《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
    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关于未成年人的房屋登记问题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同时,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还设置了监护制度。《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申请房屋登记行为是当事人的民事行为,需要申请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未成年人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独自完成申请行为,其房屋登记行为必须由监护人代理,即法定代理。因此,本条规定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有些城市登记部门在办理未成年人的房屋登记时,将监护人的相关信息在登记簿和权利证书上进行附记。为了证明监护人的监护身份,本条同时要求监护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监护人身份的证明,如父母的身份证明、公证文书、法院的法律文书等。

    查看全文↓ 2019-04-25 17:02:18
  • 135****1498

    可以。房产证上写小孩的名字是完全可以的,视为父母对其的赠与。并不需要专门或单独办理任何手续。

    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可以作为权利人办理《房地产证》,但办理时须提交其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在《房地产证》上备注其法定监护人姓名。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此如果房产证写未成年孩子的名字,在房产出售转让产权时,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没有伤害未成年人的利益的,将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查看全文↓ 2019-04-25 17:02:08
  • 142****1988

    1只要没贷款房产证上是可以写未成年人的名字的。
    2.房产证(Premises 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3.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

    查看全文↓ 2019-04-25 17:02:02
  • 141****9909

    一、利:
    1、可以节省一部分过户的费用;
    2、可以避免以后将房产过户给子女的繁琐手续;
    3、如果我国开征遗产税,可以节省这笔费用。
    二、弊:
    1、过早拥有属于自己的房产,不利于子女的奋斗;
    2、父母离异,谁拥有子女的监护权就拥有了相对较多的房产份额,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3、如果子女名下已有房产,再次购买属二套房,相应的**和利率均会上调;
    4、我国民法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房产证加上未成年子女的名字,不利于房产的转让、抵押和担保等;
    总的来说,房产证加未成年子女名字是有利有弊的,每个家庭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综合考虑。

    查看全文↓ 2019-04-25 17:01:56

相关问题

  • 写你小孩名字,也算你以家庭为单位,名下的第二套房,性质是一样的。未成年子女与父母属于一个家庭,产调的时候是要查你,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所有人名下是否有房的。

    全部4个回答>
  • 可以的。可以把房子登记到小孩的名下,如果是限购区域,登记小孩名下的房产也算是家庭名下的一套。但是,小孩以后成年之后再购买就算二套了。公民一出生就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只是没有行为能力,需要到18周岁,具备辨识自己行为后果时才具有行为能力,18岁前的民事行为由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理。如果是全款购买,这就是个赠予财产的行为,法律规定纯受益的合同可以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主体,如果按揭购买,因会产生债务,法律规定不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代理。

    全部3个回答>
  • 父母买房时在房产证上加上子女名字是可以的,如以赠与的手续来添加子女姓名,假定子女的受益额为房屋评估价值的1/3,其中所需公证费用契税都相应按照评估价值1/3计算,按照目前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将不动产赠与自家儿孙,免征营业税与个人所得税,但《赠与协议》必须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赠予还涉及到以后房产出售时要上交房产评估值20%的个税,银行贷款有监护人进行偿还;  如果用“交易”方式来处理,就不需要进行公证,可省去公证费用,但要增加一笔交易费用,采取交易形式需要你先还清贷款,但是**大的好处是自己申报交易价格,也不用支付房产评估费。  办理房产证上加上子女名字有两种流程情况,一种有房无贷,正常办理;第二种有房有贷,先在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后,再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整个费用也就是不足几百元的工本费而已了。

    全部2个回答>
  • 我认为如果是首套房,**好是写父母的名字,既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也利于培养孩子自力更生,自食其力的精神。再者你们如果给了孩子首套房,孩字子有能力自己买房时就要算第二套房了。不知那时国家的购房具体政政策将发生怎么样的变化。再我要问父母现在多大年龄了,你们的孩子成家后,万一碰上个不好打交道的媳妇,媳妇不愿意和老人同住,你们如果财产不是很多的话,那就比较麻烦,后悔也来不及了,如果你们有很多资产,又还有其他子女的话就会好一些。仅供参考!

    全部4个回答>
  •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岁的公民。那么未成年人房屋产权的取得和处置有哪些特殊要求呢? 一、未成年人房屋产权的取得:依据我国《宪法》、《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有权依法通过赠与、继受分析、代建、代购、意外所得等方式取得房屋产权。根据未成年人的不同年龄阶段,可由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到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对不满十周岁无民事行为能力和十周岁以上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应由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代理申请;对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自己申请,办理权属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二、未成年人房屋产权的处置:按照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第一款和第十二条第一款以及《民法通则》第十八条之规定,未成年人的房产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置未成年人的房产。否则,将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非法操作者依法进行赔偿或追究相应责任,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但因未成年人必需的教育、医疗、生活开支、增值性置换等以及《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用以赔偿的,可依法对其房产进行转移、抵押等处置,但必须出具处置理由的证明材料,并经过必要的公证后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 未成年人可以作为权利人办理《房地产证》, 但办理时须提交其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在《房地产证》上备注其法定监护人姓名。由于未成年人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在处理该房地产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未成年人是可以买房的,也可以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只是在签订买房合同和办理产权登记时应当有未成年的法定监护人(一般为父母)代理,这种代理属于法定代理,并不需要委托或授权,在登记时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代理人在登记文件上签字。但是在办理转移登记时,这种房屋与一般的房屋情况有所不同,就是这类房屋在行使处分权时出现的问题,这也是在实际工作中因未成年房主的增多带来的问题。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同时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的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购买房屋。但是如果在子女尚未成年时就要将房屋出卖或是进行抵押,按《民法通则》的规定“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故法定代理人是无权随意处理被监护人的房屋。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则需取证。如果违反了《民法通则》中关于此项的规定,擅自处分了未成年人的房产,则由该法定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由于我国目前社会诚信程度较差,登记机关无法轻信所有监护人的保证。一些城市的做法是:除了以产权交换形式为未成年人更换更好的房屋外,均要求当事人在处分未成年人房产的合同中说明理由,并要求对该合同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