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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要交税吗? 住房公积金提取有手续费或者要交税吗

131****0242 | 2019-05-03 17:31:15

已有3个回答

  • 145****9136

    您好!住房公积金是免税的,不管用人单位按照什么比例缴交住房公积金都不需要纳税。所以,不存在“多缴住房公积金要多缴税”的问题。谢谢阅读!

    查看全文↓ 2019-05-03 17:31:28
  • 159****7547

    住房公积金提取不需要上税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前提条件
    1、缴纳住房公积金且缴费时间满一年以上的人员;
    2、持有房产证、贷款合同或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其中任一项证件的人员。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要求
    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员工住房公积金每年可提取两次,分别为6月、12月,本次为2015年度第一次提取。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的材料
    1、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借款合同或贷款合同原件,并同时提供近三个月银行还款证明(必须加盖银行印章)或还款存折。
    2、员工房产若为本年度购买,并且属于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如已办理房产证,请提供房产证原件,全额发票(或契税缴款书);如未办理房产证,请提供购房合同、全额发票(或契税缴款书),无需提供第1条所列资料。
    3、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将正反两面的图像剪下。
    4、房产证或借(贷)款合同姓名为配偶姓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查看全文↓ 2019-05-03 17:31:25
  • 133****8322

    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方面:

    1. 利息收入——

    问题描述:A、债权性投资取得利息收入,可能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各种形式收入,企业存在不记、少计收入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的情况。

    B、未按税法规定准确划分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国债利息收入,少缴企业所得税。

    重点核查:A、有无其他单位和个人欠款而形成的利息收入未及时计入收入总额,特别注意集团成员单位的借款和应收货款。

    C、“投资收益”科目,看是否存在国债转让收入混作国债利息收入,少缴企业所得税。

    检查科目:往来科目及投资收益、银行存款、财务费用等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2. 租金收入——

    问题描述:企业提供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包装物以及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及金额全额确认收入。对于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提前一次性取得跨年度的租金,既未按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及金额全额确认收入,又未将收入按租赁期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特别是相关摊销已经计入成本,但是未按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相应确认租金收入。

    重点核查:结合各租赁合同、协议,“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看是否存在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及金额全额确认收入;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收取的,未按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检查科目:其他业务收入等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一条;

    3. 其他收入——

    问题描述:未将企业取得的罚款、滞纳金、参加财产、运输保险取得的的无赔款优待、无法支付的长期应付款项、收回以前年度已核销的坏帐损失,固定资产盘盈收入,各名目的返还,以及在“资本公积金”中反映的债务重组收益、接受捐赠资产及根据税收规定应在当期确认的其他收入列入收入总额。

    重点核查:核查是否存在上述情形而未记收入的情况。如:核查“坏账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以及企业辅助台帐,确认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核查“营业外收入”科目,结合质保金等长期未付的应付账款情况,确认企业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是否按税法规定确认当期收入。

    检查科目:往来科目及营业外收入、坏账损失、资本公积等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4 股息、红利收入——

    问题描述:A、对外投资,股息和红利挂往来账不计、少计收入。

    B、对会计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与按税法规定确认的投资收益的差异未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或者只调减应纳税所得额而未进行相应调增。

    C、将应征企业所得税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如:取得不足12个月的股票现金红利和送股等分红收入),混作免征企业所得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少征企业所得税。

    重点核查:A、是否存在对外投资情况,投资收益的股息和红利是否并入收入总额。

    B、结合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核查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等科目,核实当年和往年对长期股权投资税会差异的纳税调整是否正确。

    C、核查应收股利、投资收益等科目,根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以及备案的投资协议、分红证明等资料,核实“免征企业所得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否符合免征条件,不足12个月的股票分红(包括取得现金红利和送股)收入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检查科目:往来科目及应收股利、投资收益等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5. 经营业务收入——

    问题描述:收入不具备真实性、完整性。如:各种主营业务中以低于正常批发价的价格销售货物、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行为;将已实现的收入长期挂往来帐或干脆置于帐外而未确认收入;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未按税法规定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重点核查:销售货物、提供劳务的计税价格是否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其他业务中变卖、报废、处理固定资产、周转材料残值等(如:处置废旧包装箱收入)迟计或未计收入;以及是否存在分期和预收销售方式而不按规定确认收入等问题。

    查看全文↓ 2019-05-03 17:31:21

相关问题

  • 提取公积金是不需要交税的,公积金账户当中的余额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个人缴存,一部分是单位缴存,个人缴存的部分已经是税后,所以不需要再次缴税,而单位缴存的部分是按照福利待遇给予职工的,所以也不在支付个人所得税的范围之内,只要符合提取个人所得税的要求,就能够提取账户当中的余额。住房公积金的领取的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情况之下可以提取,住房主要包括有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但是不包括商业性住房。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提取账户当中的所有余额。3、出国定居或者是职工离退休,可以按照销户的方式来提取账户当中的余额。4、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情况之下,每年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支取。5、已经申请了商业性贷款,可以提取账户当中的余额,用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 提取公积金不要交税,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人实际领取和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提取住房公积金都是有条件的,账户当中的住房公积金不能够用来日常消费,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能够提取,比如说购房、租房、离职、退休、死亡、还贷款、领低保、重大疾病、重大灾害等等。住房公积金是干什么的?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简单来说,住房公积金不仅能够用来购买住房,还能够用来支付房租或者是用来装修房屋。除了和住房相关的事宜之外,也可以相互提取全部的公积金,用来治疗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1、在提取之前可以先从网络上或者是拨打在线的电话查询一下住房公积金的余额。2、去本公司的财务去领取申请表,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和《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3、单位审核个人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审核同意之后。在《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4、个人或者是单位的指定人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批。5、审批通过之后在《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及《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上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专用章”印鉴。6、在办理提取时,同城采取转账方式,转入职工所在单位账户,异地采用电汇或者信汇到调入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

  • 据我所知,公积金提取目前只能用于购买房产,比如说购房贷款,以月冲、年冲形式冲还购房贷款。另外还可以用于房屋的修缮、装修等。正常提取公积金,不需要交税,希望能帮到你。具体请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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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职员按照规定缴存的住房储备金,是全部归入公积金个人账户,属于职工所有。各地方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义务与责任为公积金缴存职员进行公积金管理,对未使用公积金进行计息计算,对每次提取额度进行计算。因此公积金缴存职员按照规定程序提取住房公积金是不需要收费的。

    全部3个回答>
  •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住房公积金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牵涉到提取手续公积金费也是一个重要的关注点。那么公积金提取手续费是否需要提交,缴纳多少?搜房网小编为您整理“公积金提取手续费”的相关知识,以便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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