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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

132****5045 | 2019-05-07 17:15:05

已有3个回答

  • 137****294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须证明有利害关系,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查询申请书;

    2、查询目的的说明;

    3、申请人的身份材料;

    4、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证实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

    查看全文↓ 2019-05-07 17:15:32
  • 136****2171

    您可以用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去查询房屋登记信息。

    因为根据住建部《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等有关规定,房屋权利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明,明确的房屋坐落或权属证书编号以及需要查询事项。

    到房屋所住区显的房屋档案管理部门查询本人名下的房产信息。该信息是在互联网上查不到,因为房屋登记是专用系统。

    所以,您直接去您房子所住区的房屋档案管理部门,查询本人名下的房产信息即可。

    查看全文↓ 2019-05-07 17:15:28
  • 145****2064

    查询名下房产可以携带个人身份证去房管局的办事大厅进行房产查询。

    根据《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第十条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自己查询,也可以委托他人查询。

    第十四条 查询人要求出具查询结果证明的,查询机构经审核后,可以出具查询结果证明。查询结果证明应注明查询日期及房屋权属信息利用用途。有下列不能查询情形的,查询机构可以出具无查询结果的书面证明:

    (一)按查询人提供的房屋坐落或权属证书编号无法查询的;

    (二)要求查询的房屋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

    (三)要求查询的事项、资料不存在的。

    查看全文↓ 2019-05-07 17:15:21

相关问题

  • 1、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2、房产属于不动产,按规定由国家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如要进行查询,应该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 3、产权人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法律是允许的,应该提供相关身份资料、申请资料等向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4、 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 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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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 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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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须证明有利害关系,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查询申请书;2、查询目的的说明;3、申请人的身份材料;4、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证实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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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须证明有利害关系,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查询申请书;2、查询目的的说明;3、申请人的身份材料;4、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证实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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