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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151****1239 | 2019-05-16 22: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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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5****6025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查看全文↓ 2019-05-16 22:31:36
  • 147****8862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理流程:

    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 建设单位资金到位证明,建设单位不拖欠工程款承诺书;

    3. 用地批准手续;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 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或自行发标通知书;

    6. 已备案的工程承包合同书;

    7. 监理合同;

    7.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8. 工程项目安全责任书;

    9. 施工图及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包括深基坑);

    10.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产证(不动产证)、房屋租赁合同;

    11.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更的装修工程,应当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审计单位提出可行性方案;

    12. 经消防部门审核批准的《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

    13. 现场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告知结果及取证。

    查看全文↓ 2019-05-16 22:31:15
  • 146****8761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查看全文↓ 2019-05-16 22: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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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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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可申请桩基先行施工)所需材料名称如下:   建筑施工许可申请表   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用地许可证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现场踏看)中标通知书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 (可与《规划许可证》同时办理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银行资金到位证明或保函   计划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   其他(监理合同登记表、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新材、散泥缴纳发票等)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流程   一、由项目建设单位凭介绍信到市建设行政服务中心市建管处窗口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和填报须知;二、项目建设单位按填表须知选项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上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工程项目审批传递单及有关复印件; 2.建设工程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3.施工图设计审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4.计价审核表; 5.中标通知书; 6.施工合同; 7.监理合同; 8.质监通知书; 9.安监审批表; 10.商品砼供应合同; 11.项目建设资质证明;   12.甲、乙双方单位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存单据。   三、审核。分资料审核和现场审核   资料审核由窗口工作人员按项目建设单位提交资料逐项核验无误后予以受理登记,并转现场审核,现场如不具备开工条件或实际已开工建设的,暂不受理。   四、审核无误或经行政处理的,由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十五日内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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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法应该到县级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如果规划、建设未合并的话,应该到建设局办理。如合并的话,就到合并的建设规划局办理。还有些开发区经授权代行使政府部门职能,开发区的管委会也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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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该是在建设局吧,不过要交齐各项费用,包括农民工保险、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墙改基金、散装水泥保证金等,现在各地一般都有公共行政审批大厅,基本所有职能部门都设有窗口,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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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到建筑工程管理科办理,建筑工程管理科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许可的决定,资料符合要求,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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