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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怎样加名字?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152****3007 | 2019-05-21 16:25:49

已有4个回答

  • 144****3695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前的个人所有房产加上妻子的名字,视为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新婚姻法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查看全文↓ 2019-05-21 16:27:12
  • 132****8858

    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查看全文↓ 2019-05-21 16:26:28
  • 144****4998

    按照婚姻法之规定、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婚前财产、各人归各人!婚后共同财产、共同分配!你是在婚前买的房子、系个人财!不是共同的!但是、你**好有婚前买房子的证据!

    查看全文↓ 2019-05-21 16:26:20
  • 155****4853

    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房子产权归你。
    如果婚后,你老婆参与还贷的,你要适当补偿她,本金及利息以及本金所应的增殖部分。
    如果婚前就已经完全买下来的,婚后不用还贷的,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即使加名了,你老婆什么也没有。但是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是有感情和理性的,我个人建议还是要适当补偿一下,毕竟你们曾经的生活过,也有过感情,有美好的回忆。

    查看全文↓ 2019-05-21 16:26:14

相关问题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结合你所述是事实,如果离婚时双方对该财产处理达不成一致,法院很可能为判决房子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只是婚后共同还款部分及按照还款本金占总房款的比列补偿房屋增值部分,算下来的话增值部分可能获得的补偿比列可能很低。另外,婚前你出的部分**,可能会被认定为借款,由男方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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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带上结婚证,写一个情况说明,盖上双方手印,说明占的比例,到房管所,一般可以当时提交资料,一周内拿到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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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已经添加了女方名字,则房屋的权属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也就是公证的东西已经发生了变化,原来的公证就已经没有意义了。极端一点,假设你公证后把房子卖给别人了,那难不成你卖完房子还能拿着公证书说这套房子还是你的吗,显然不能了,都是一个道理的。离婚后财产要共同分配,具体什么比例分配看你们自己的协商,不行就请律师调节或干脆请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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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是否双方都为这套房子出钱了,如果都出钱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了是根据比例来分配。2:房子是婚前购买的,是否做了婚前财产公证。没有做公证,又无法证明房子是某一方全资购买,贷款也是另一方毫无关系的话,则房子也属于共同财产。3:购房的时候,房产证上面写的所有人是谁,这也是分配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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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原则上是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分。如果双方有争议,可以根据离婚协议或者财产分割协议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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