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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房屋共有 迁户口 影响产权吗?房子是夫妻共有妻子可以平迁户口吗?

143****4262 | 2019-05-28 23:09:57

已有4个回答

  • 147****6566

    这个是两回事,户口迁必须你需要迁的地方有你直系亲属接收!不然凭一个房子很困难

    查看全文↓ 2019-05-28 23:10:43
  • 153****1060

    不影响,房屋所有权,以产权证上登记的为准(夫妻婚后购房的,除外),与户口是否迁入到房产上,是无关的(户口迁入的只有居住权,没有产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

    第六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查看全文↓ 2019-05-28 23:10:38
  • 145****4750

    不会的。
    我国是不动产登记主义,也就是说对于房屋权属的证明只以房产证上的登记为准。只要是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两个人的名字,户口迁到哪里是无所谓的。
    但是如果遇到拆迁的话,很多地方的安置资格都是基于户口存在的,如果户口迁出有可能会影响到补偿安置问题。但是不会影响房屋的产权。

    查看全文↓ 2019-05-28 23:10:33
  • 136****5517

    【女方婚前和父母住在一起,户口在父母的房子里,婚后未迁户口,原户口所在地房子拆迁,女方因此分得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父母的房子’婚前已存在;‘原户口所在地房子拆迁,女方因此分得的房子’,是对原房子(即婚前原有的财产)拆迁(损毁)的补偿,而不是婚后夫妻共同获得。
    【离婚时该房产是否需要参与财产分割?】
    不参与财产分割

    查看全文↓ 2019-05-28 2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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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会的。我国是不动产登记主义,也就是说对于房屋权属的证明只以房产证上的登记为准。只要是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两个人的名字,户口迁到哪里是无所谓的。但是如果遇到拆迁的话,很多地方的安置资格都是基于户口存在的,如果户口迁出有可能会影响到补偿安置问题。但是不会影响房屋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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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这样的规定,派出所的行为属于行政渎职。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公民有权利在户籍管辖区域内自由迁移自己的户口,有只有购房落户条件的可以落户在只有产权房内。无自有产权房的,需要投靠亲友的,需要亲友出具接纳申请方可落户。你再去派出所说明一下,要是还是不行,你再去别的派出所咨询一下,应该可以办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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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在受理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进行权属登记时,实行共有房产登记。夫妻共同房产采用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登记都可以。夫妻共有是共同共有**典型的形式,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程序: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薄、发证登记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登记,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一)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二)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记载一致,申请其他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三)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四)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五)不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登记申请不符合前款所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的原因。房屋登记机构认为申请登记房屋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什么是夫妻共有房产?包括几种形式?我国《民法通则》及《物权法》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所谓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例如,两个人共同所有的一栋房屋。《物权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十九条规定,夫妻对房产所有权有多种形式,具体分为以下几种:1、共同共有。夫妻双方不分份额地享有和行使房屋所有权,包括:⑴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一方或双方购置、自建、交换的房产,以及继承所得的房产,而且双方没有明确规定的。⑵夫妻一方或双方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的房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房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任何一方都不能无视他方擅自处理。《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共同所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因此夫妻双方作为共有人都应到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登记。2、按份共有。夫妻双方按确定份额对房产行使所有权。如甲、乙共同出资购买一栋房屋,甲出资20万,乙出资10万,甲、乙各按出资份额对该房享有权利、分担义务。《物权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需要明确两点:一、各共有人对共有房屋按各自份额享有所有权,其份额在共有关系产生时共有人就应将之明确。二、按份共有不是指把共有房屋分为若干份,各共有人各自享有所有权,而是共有人对共有房屋整体按各自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各共有人虽然拥有一定份额,但共有人的权利并不只限于共有房屋的某一部分,而是及于共有房屋的全部。如甲乙二人共有四间房屋,双方各占二分之一,这并不是指甲乙二人分别占有两间房屋,而是指两个人都对这四间房屋享有权利,该权利的份额由共有人所占的份额,即各半进行分配。《婚姻法》第十九条赋予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前婚后房产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约定归一方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合法有效的约定改变房产的所有权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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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迁你妻子到山东的为例: 1、你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接收证明,你妻子户籍地居委会同意迁出证明,你妻子的户籍证明(在你妻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结婚证及复印件带着四份材料到你的户籍地派出所打印准迁证 2、带着派出所开的准迁证到户籍派出所所属公安局换取异地准迁证 3、带着异地准迁证到河北户籍地派出所开迁移证 4、带着迁移证到迁入地上户口照我的步骤做绝对能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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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不能落户。1.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2.“小产权房”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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