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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到期房东收回房子可以吗?怎么规定的呢?

141****6085 | 2019-05-31 00:58:59

已有3个回答

  • 135****9730

    房东是否有权收回租赁期内的房屋那是看是否触发了合同中终止条件,
    如果有,那么房东就有权收回,
    如果没有,房东不得无故收回,
    但可以协商收回,譬如指付违约金、补偿等方式。

    查看全文↓ 2019-05-31 00:59:31
  • 154****9344

    租赁合同到期,租赁合同自然解除,房东有权收回房屋。
      合同约定一个月后到期,在没有续租协议的情况下,一个月后合同终止。房东没有权利提前收回房屋。但是,房东虽然没有权利提前收回房屋,但是你们同样收到租赁期限的限制,不能私自拖延搬迁期限。
      但是,如果出现比如租金经催告不付,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害严重等提前终止合同的事由,则房东可以以此法定理由提前终止合同,那么在这个前提下,房东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并要求你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查看全文↓ 2019-05-31 00:59:25
  • 135****3252

    首先要看你合同是怎么签的 根据合同来定

    如果合同上没有明确的约定 房东要求收回房屋
    1、可以要求他对你的装修给予适当的补偿
    2、拆除恢复原状

    “如果房主都是租一年就收回 以后租房子做生意还走的下去吗”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
    为什么要定合同?这是对双方的一种约束,如果楼主考虑到一年不够自己用,在订立合同时就应该把期限增加。否则一年的约定还有什么意义?权利要依法行使,楼主现在的事,怪不得法律。

    不过这个问题以后一定要注意 也不是你一个人了 租了房子做生意装修好了合同到期了 房东就不租了 然后拿你装修好的店他自己或者再高价转租

    其实,大家**终都是为利,房主无论是自己用还是继续出租不都是一样吗?尽量同房主协商,适当增加租金,应该还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当然,楼主恐怕要为自己当初不重视法律付出些代价,这也没办法。

    查看全文↓ 2019-05-31 00:59:19

相关问题

  • 看你们双方租房合同是怎么约定的,一般来说,1.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房东提前解除合同的权利2.你也没有违约情形的话,你可以在合同到期之前拒绝搬离,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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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租赁纠纷中,房屋租赁合同未达到合同约定时间时,租客可能因为工作的调动或者其他原因需要退租,那这个时候押金是否可以退还给租客呢?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这个定是宀盖头的定,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全额无息退还租客。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押金的性质是对租赁房屋设施在租赁期间完好的保证金,如果在租赁期间房屋设施因租客损坏的,房东可以在押金中扣除相应维修费用。租房合同没到期,若租赁合同明确约定租客租期未满退房或者转租时,房东可以直接扣除租客的押金,那么合同约定有效,房东有权不退还押金。若在租赁合同上没有对押金有直接约定的,押金应退给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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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租没到期房东就要收房,那么是违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一、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4、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5、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  6、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二、约定房屋租赁违约金应注意:  1、违约金应体现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现行立法承认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多重属性,以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这样,既维护了守约人的利益,也兼顾了违约人的利益,体现了公平原则;违约金的功能在于使守约方因对方违约而造成的损失或失去的利益得以补偿和实现;有关违约条款主要是用来调整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力求做到公平,主要目的绝非在于惩罚违约方。因此,违约金责任作为一种财产责任,其本质意义首先在于对守约方的补偿,其次才表现为对违约方的惩罚和制裁。  2、约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形式  违约金的形式包括约定具体的违约金数额和违约赔偿损失的计算方式两种。房屋租赁合同中双方约定确定违约金数额的按约定计算;双方未约定明确违约金数额的,按照违约赔偿损失计算。  三、房屋租赁协议违约金应该付多少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3)“不超过20%”,应是指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这只能适用于定金约定,约定的定金高于主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法院不会支持。 四、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处理办法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需要强调的是,违约金的高低是应当事人的申请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被动进行审查的。如果当事人没有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对违约金的调整申请,则审理机构不主动干预。我们认为,为保险以及公平起见,建议在约定违约金比例时通过设定上限等方式防止违约责任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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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合同到期房东收回店面怎么办?合同到期,承租人不再享有使用权,房东有权收回,除合同约定必须要续租的情形,房东是有权不续租的。承租人如果想继续租赁该房屋,需要与房东重新协商房屋租赁事宜。双方协商不成或者房东不愿意协商的,承租人应当在合同到期后搬离租赁的房屋。扩展资料:租赁合同有定期租赁合同与不定期租赁合同。在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及承租人均可随时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在一方当事人提出解除主张并经过相当期限之后,该租赁合同可以终止,当事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因此而消灭。在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期限届满而又未续签的,合同关系消灭。当事人对租赁合同期限约定不明确或未约定期限,以及未采用书面形式且当事人对期限有争议的,均视为不定期租赁。另外,《合同法》第236条规定,租赁合同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由有期限的租赁合同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要具备如下要件:第一,原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仍对租赁物使用、收益,而未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以履行其返还租赁物的义务。第二,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出租人并未即时表示反对。所谓未即时反对,就是指对于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虽在租赁期届满以后,出租人也未马上表示反对的。上述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则使租赁合同期满后仍可转变为不定期租赁。不过,出租人是否必须明知承租人有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事实,学说上有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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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就意味着合同终止了,房屋所有权人有权选择继续出租,或收回房屋。但应该给你搬家的时间,但一般不会太长时间,强行搬家确实不太妥当。如果你对房屋有添附的话,可以看合同有无约定,如果有约定的话,可以要求给付一定的折损。如果没约定那就只能把可拆卸的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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