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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有房产证吗?老房子可以补办房产证吗?

136****9768 | 2019-05-31 14:16:02

已有4个回答

  • 131****2643

    这个你应该找当时的委托单位了。你各人是办不了的。也许你没有房子证件,比如土地证,规划用地证。规划工程许可证。如果你土地证,那还可以办理。只是要罚款。有规划许可工程证那就直接找规划部门验收给你开验收报告单拿到房管局去办理。 还有重要的是你房子是公建项目吗?如果是你各人是办理不了的。要全部的房子一起办理的。经土地规划部门验收才统一发房产证的。

    查看全文↓ 2019-05-31 14:16:37
  • 145****2240

    需要土地证,规划用地证。规划工程许可证。如果你土地证,那还可以办理。只是要罚款。有规划许可工程证那就直接找规划部门验收给你开验收报告单拿到房管局去办理。 还有重要的是你房子是公建项目吗?如果是你各人是办理不了的。要全部的房子一起办理的。经土地规划部门验收才统一发房产证的

    查看全文↓ 2019-05-31 14:16:28
  • 135****4571

    你这种情况要看你是不是违建的或者是超面积扩建的,如果你建造的时候就是没有合法的审批,那么你就是建好了也办不了证的。
    如果你是通过合法的审批程序建造的话,你可以到当地的土管部门去申请办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查看全文↓ 2019-05-31 14:16:23
  • 153****3051

    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主要是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的如下规定:

    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查看全文↓ 2019-05-31 14:16:19

相关问题

  • 办房产证要交纳的税费: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1、 契税:房款的3% (面积在144平米以下的需要缴纳1.5%,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2、 交易费:3元/平方米3、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4、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二、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1、 交易费:3元/平方米2、 营业税:全额*5.5%(房产证未满5年的)3、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2%(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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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是没有有效期的;即使以后要换发新证,也是要凭老证才可以更换的。一般来说,在通过批租等市场化手段取得的土地上建设的住宅类项目,期限为70年;商业类40年;综合类50年。但由于需要建设周期等各种因素,实际使用年限一定会低于理论年限。在房产证上,都已经列示了该房产的土地实际到期年限,你看下就可以知道了。至于到期后房产应该如何处理,毕竟现在讨论还为时尚早,连全国人大都无定论。目前比较倾向于,房产所有人在到期后适当补交些土地使用费,就可以继续使用。

    全部3个回答>
  • 你这种情况要看你是不是违建的或者是超面积扩建的,如果你建造的时候就是没有合法的审批,那么你就是建好了也办不了证的。如果你是通过合法的审批程序建造的话,你可以到当地的土管部门去申请办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全部3个回答>
  • 房产证是没有有效期的;即使以后要换发新证,也是要凭老证才可以更换的。一般来说,在通过批租等市场化手段取得的土地上建设的住宅类项目,期限为70年;商业类40年;综合类50年。但由于需要建设周期等各种因素,实际使用年限一定会低于理论年限。在房产证上,都已经列示了该房产的土地实际到期年限,你看下就可以知道了。至于到期后房产应该如何处理,毕竟现在讨论还为时尚早,连全国人大都无定论。目前比较倾向于,房产所有人在到期后适当补交些土地使用费,就可以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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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房子没有房产证就是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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