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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不住用交物业费吗? 不住的房子用不用交物业费

139****6985 | 2019-05-31 17:39:10

已有5个回答

  • 137****3262

    一,要交物业费。
    二,业主入住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署过物业托管协议,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不交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也就是说,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
    四,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针对这个问题,各地方也出台了自己的规定,比如石家庄:
    石家庄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规定,空置房空置在3个月以内的,不交物业费;空置超过3个月的,则交20%的物业费。

    查看全文↓ 2019-05-31 17:39:31
  • 145****4283

    看看你是什么地区了 各地的标准不一样 有的收取空置半年后50%
    有的地方规定三个月后 从第四个月开始按照70%收取
    你一定要找到当地的这个类似文件 要不物业公司是不承认的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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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为例:
    第十九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已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自物业交付次月起计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未入住的或入住后不使用期连续超过三个月的房屋,经物业管理企业登记确认后,从第四个月开始,其物业服务费用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

    查看全文↓ 2019-05-31 17:39:27
  • 135****1090

    房子空也要交物业费。如果买的房子确实没有住,也没有装修,不具备入住的条件下,就可以跟物业申请减免,可以少交10%到30%的物业费。
    而申请减免时,也是有基本规则的。要求是六个月以上房子没入住才可以申请,并且还要出示书面证明。另外,老房是不在减免物业费的范畴内,只有新房才有资格申请的。

    查看全文↓ 2019-05-31 17:39:23
  • 137****5894

    小李“外地打拼,回乡置业”,一年到头,他在桂林买的房子住不了几天,他认为自己不该交物业费,一再拖欠物业费。无奈之下,物业公司将他诉诸法院。那小李的物业费到底该不该交呢?



    一年物业费 各种借口不缴纳


    当事人李佳,是一个单身的90后,大学毕业后就从家乡桂林去了广州打拼。因为广州的房价太高,2015年,李佳用工作积蓄在桂林买了一套房,成为了我们口中常说的“外地打拼,回乡置业”一族。







    2016年1月1日,广西某物业服务公司正式入驻了小区。2016年10月10日和2018年10月20日,该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先后两次与这家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







    再说回李佳。他是在2015年入住该小区的,但他从2016年7月份起,就不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了。物业公司每隔一段时间就上门提醒,却发现这一户业主呀,总是不在家,于是又通过电话对李佳进行物业服务费的催交。而李佳呢,接到电话后总是找各种借口拖延时间。这一天,物业公司的小王又打通了李佳的电话。







    物业公司表示,可以提供网络付款或者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物业费,否则将会产生滞纳金的问题。李佳一听,火气更大了,他觉得自己的房子一年都住不了几天,物业公司有没有服务他都不知道。所以这个物业费他是不打算交了,而且也告诉物业公司,以后可以不用管自己的房子。



    不交物业费 被告上法庭


    对于李佳的态度,物业公司也很无奈,表示如果业主再不合作,就只能走法律途径了。此后,物业公司再打李佳电话,却发现压根儿也打不通了。原来,李佳这回直接把物业公司的电话号码拉进了“黑名单”。后来,物业公司又通过邮寄《催交通知书》、《律师函》等方式多次通知李佳交纳拖欠的物业费。李佳也统统不当回事,把物业公司的劝告抛诸脑后。

    查看全文↓ 2019-05-31 17:39:20
  • 131****1591

    律师“偷偷”提醒你:房子空着不住还需不需要交物业费?

    近年来,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相应的物价也随之上涨,尤其是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几乎成为各行业的龙头老大。那么出现的现象是什么?大家争先恐后的买房子,都觉得房子在增值,这是一种**好的投资,有些富裕的家庭买个三五套房子不成问题,等到四五十年之后,没准就成百万富翁了呢。过去可以花十来万买个房子,可是现在,便宜一点的房子也得七八十万还不止,所以说,房子的**空间真是不容估量。


    那么对于买了好几套房子的人来说,住也住不完,房子空着还需要交物业费吗?小编认识的律师悄悄跟小编说了这样的话:别怪我没提醒你。为什么律师这样说呢,接下来就让小编带大家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首先,既然购买了这个房子,就有了房子的使用权,就要对这套房子负责。因为这是你个人的意愿想要购买一套房子,购买了这套房子,你就要行使对这套房子的义务,例如:小区的物业费。因为房子在业主的名下,至于业主住不住的问题,不属于房屋管理中心管辖的范围。


    其实,每个城市都有一些买不上房子的,要不就是房价太贵买不起,要不就是房子太抢手抢不到,所以,这些多买房子,让房子空置的人,为什么不交物业费呢,毕竟也是小区的一份子,就要对小区负责。

    查看全文↓ 2019-05-31 17:39:15

相关问题

  • 只要开发商已经交房,不论入住与否均需要缴纳物业费。主要理由:1、不管你是否入住,物业都在一定程度上在看护你的房子,该房子还是享受到了物业的服务。2、《**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房屋空置未使用,也应当缴纳物业费。业主不能以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为由拒付。3、《**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4、只有少部分地区支持业主申请空置以后对物业费进行打折,打折幅度从50%到90%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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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没入住就不交物业费?物业服务支出一般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等,所以购买房屋以后,不管住与不住都应缴纳物业费。二、 未签物业合同不交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所以,不管业主本人是否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只要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签了合同,甚至几方之间均未签立合同但物业已提供服务,就该对物业已提供的服务予以补偿。三、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不交物业费?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说明服务质量不到位,应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直接与物业管理公司交涉,甚至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改聘其他物业管理公司来管理小区,但业主不能以此为理由拒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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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物业费是从开发商或物业交房那天开始计算,不住也要交物业费。二,业主入住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署过物业托管协议,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不交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也就是说,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四,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针对这个问题,各地方也出台了自己的规定,比如石家庄:石家庄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规定,空置房空置在3个月以内的,不交物业费;空置超过3个月的,则交20%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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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需要看你签订的物管合同,有两种情况:1、高档物业一般需要交全额,因为虽然你不入住,但是优质的物业仍然会为你的住宅提供服务,包括空置房保洁、房屋安全保障、相关事宜及风险提醒等;2、如物业合同中已约定空置房物管费标准,则参照标准执行,一般会比物管费低20%-50%。不管怎样,你收房后就已经是房子的主人了,作为业主,你就需要承担物业管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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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区的物业服务费主要是公共性服务收费,包括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修和保养,绿化管理、保安、保洁等,无论你是否实际入住,即使房屋空置也应交纳相应费用。共有部分与专有部分具有紧密联系,每一个业主都从物业服务企业对于共有部分的管理与保养中受益,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是均等的,否则,物业服务关系稳定性和确定性将会被打破。《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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