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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购房毁约会不会有违约金呢?

156****9530 | 2019-06-03 23:47:15

已有4个回答

  • 142****8256

    可根据合同提出违约金补偿。在二手房交易过程可能出现违约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
    2.买受人逾期付款、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
    5.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或屋内物品的违约责任;
    6.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产生的其它违约情形;
    上面提到的1、2两项属于逾期履行义务的违约行为,3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根本违约行为,4、5属于履行义务不当或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

    查看全文↓ 2019-06-03 23:48:40
  • 157****3850

    一、二手房交易违约行为有哪些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可能出现以下几种违约行为:
    1、出卖方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
    2、买受人逾期付款或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
    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
    5、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或屋内物品的违约;
    6、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产生的其它违约情形。
    以上的一、二两项属于逾期履行义务的违约行为,第三种情形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根本违约行为,第四、第五种属于履行义务不当或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
    但有时一、二、四、五这几种违约行为如果严重,可能会影响到合同的履行,也可能构成根本违约。比如买家逾期付款和卖家逾期交房都属于逾期的违约责任,但如果逾期的时间太长,守约方可以选择起诉要求对方履行义务,但起诉往往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而且胜诉后执行有时也是问题,与其如此,有时守约方不妨选择直接解除合同更有利。但如果违约方只是逾期,并无证据表示根本不履行,有时守约方想根据逾期的违约行为解除合同,也会有一定难度。
    二、二手房交易有哪些违约行为
    1、不能履行。
    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中,该特定物毁损灭失,构成不能履行。
    不能履行以订立合同时为标准,可分为自始不能履行和嗣后不能履行。前者可构成合同无效;后者是违约的类型。
    2、 延迟履行。
    又称债务人延迟或者逾期履行,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其构成要件为:存在有效的债务;能够履行;债务履行期徒过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人未履行不具有正当事由。是否构成延迟履行,履行期限具有重要意义。
    3、不完全履行。
    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包括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等。不完全履行与否,以何时为确定标准?应以履行期限届满仍未消除缺陷或者另行给付时为准。如果债权人同意给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消除缺陷或者另行给付,那么在该宽限期届满时仍未消除或者令行为给付,则构成不完全履行。
    4、拒绝履行。
    拒绝履行是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这种表示一般为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例如,债务人将应付标的物处分给第三人,即可视为拒绝履行。关于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规定,即指此类违约行为。其构成要件为:存在有效的债务;有不履行的意思表示(明示的和默示的);应有履行的能力;违法的(即不属于正当权利的形式,如抗辩权)。

    查看全文↓ 2019-06-03 23:48:23
  • 151****5918

    您好,首先得看你们当时签订的买房条款,是否涉及到违约金条款。如果有详细的条款,你也同意不购买此房,可以按违约条款走。如果没有具体的违约条款,需要与业主沟通协商。同时也可咨询相关律师,对于违约的一个判定,**大程度挽回你本人的损失。

    查看全文↓ 2019-06-03 23:48:07
  • 155****7023

    一旦交易中出现对方违约的情形要及时行使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一是这些权利具有时效性,超过时效则不能再行使了,二是如果对方在违约的情形下仍然继续交易的话,会产生默认的效力,则我们的权利很可能将无法行使。

    查看全文↓ 2019-06-03 23: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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