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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学区房交借读费就可以了吗?

141****0389 | 2019-06-12 09:05:51

已有4个回答

  • 143****1650

    孩子在另一个城市上学的话需要户口在**的学区房范围内才可以上学,不然的话是没有学位的,只要把户口迁到学区房的户口上就可以上学了。
    1.迁户口的流程如下:
    2.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3.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4.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6.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7.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8.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9.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查看全文↓ 2019-06-12 09:07:14
  • 138****8671

    为何你把户口落进去呢?去年12月份南京政策要求,上学区的**必须要购买学区房,而且有户口。赞助费好像都不行了

    查看全文↓ 2019-06-12 09:06:59
  • 142****3078

    2013年9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查处中**校、幼儿园收取与入园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
    以下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都是违规收费行为:
    1、中**校、幼儿园收取与入园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2、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收取借读费、赞助费,未经法定程序审批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
    3、高等**扩大范围收取研究生学费,以热门专业、学分制名义提高标准收费。

    查看全文↓ 2019-06-12 09:06:46
  • 134****3053

    应该是户口在学区才算,因为如果你没有这个地方的房子,户口是迁不进去的
    有的**严,户口和房子都要

    查看全文↓ 2019-06-12 09:06:31

相关问题

  • 可以卖,但是一户一生,现在的政策是6年内占用的指标都不能用,你家娃上了再卖等于占了六年指标,买家买了也无法就读,碰到冤大头没查你指标占用,后面也容易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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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房和学位房有什么区别呢?学区是指由教育部门根据每年片区入学生源划分出来的一个范围,学生可以在这个范围内享受免试就近入学,此划定范围内的房子就叫做学区房。而学位房是指某开发商与**签订学位协议,来确定开发商可以拥有多少学位,购房者购买学位房就带一个上学指标。学区房并不一定是落户即可入学,购买二手房的房主一定要提前确认上一个房主户口迁出后再签订购房合同,出现无法落户的情况的话,就很处理了。并且**规定的学生数量也是有限的,如果一个学区入学学生超出预期,那么有的孩子入学时间就会受到影响。学区的区域划分每年都会发生变化,也许你买的房子今年是这个区域的学区房,明年就不属于这个区域了,因此还是存在一定风险的。而学位房虽然购买后就能确定是有学位的,但有的学位房是有年限的,如果等到孩子长大,而学位房已经过了年限,那就很尴尬了。再来说购买二手的学位房,买这种学位房之前一定要确定原房主是否有孩子正在使用这套房子学位,如果他正在上学,那么这个学位你是不能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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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的来说是这样的,但有的地区可能还要加条件,比如有的市要求购进学区房几年之后才能让孩子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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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对中介费作如下规定:1、通过中介进行二手房屋交易的,即便房屋**终未成交,交易一方或双方依照合同仍可能需要支付约定的中介服务费用。但同样情况下,即使在买受人签署佣金确认书,在交易未成就的情况下,法院亦可能会从“等价有偿”的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出发,酌定中介机构应收取的劳动报酬。2、约定以过户作为居间费用支付条件的,在过户手续已办理情况下,交易一方或双方主张以房产中介工作人员办理过户过程中的行为瑕疵要求退还中介费的,法院不会支持。3、二手房交易因买受人一方不符合贷款条款而未成就,后以房产中介工作人员承诺“能贷款,能代为出具有单位、有收入的证明”为由,拒付居间服务费的,如无无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法院一般不会支持。4、就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进行交易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买受人以之作为房产中介“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而拒付中介费的,可能不会被法院支持。5、房产中介收取委托人“购房定金”后,不能就该房屋交易达成居间促成的,可能需承担向委托人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故,对存在中介方的二手房买卖,定金交纳应有明确的接收主体,同时须有相对方或义务方明确承诺遵守定金罚则,且承诺对象直接针对的是定金交付者。实践中,中介以“代管定金”形式进行居间中保的交易形式,作为一种促成交易的安排,法院在审判中通常会予以尊重和确认。6、一方利用对售房政策的了解,比如是否交纳营业税问题上故意做出虚假意思表示,导致另一方有理由相信,从而影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价款确定,会被认定存在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导致二手房买卖合同被撤销。7、中介参与的三方协议,如因附加于中介方的义务未履行,实践中如中介方承诺垫资代卖方还清贷款从银行取出抵押房产本,**终又未践诺,导致买方或卖方违约,有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中介方责任属第三方责任,买方或卖方应单独向对方先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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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一般开发商只会约定客户提交资料的时间,因为银行贷款(或者公积金贷款)不是客户自己就能够办理完毕的。“开发商说签订购房合同后两个月内。否则房屋不予保留,定金不退”。2.通常情况下,会要求客户在7天内提交相关资料(比如收入证明等)至于办理的时间,不做强行规定,只要客户配合就好,如果不配合,也不会直接收房子,是需要先发送律师函(用于开发商免责)催促,再不履行义务,才开始走法律程序起诉收回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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