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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有效吗? 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53****9495 | 2019-06-13 03:31:50

已有3个回答

  • 153****8482

    赠予人和接受赠予人之间签订《赠予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同时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因此赠予合同有效,须赠与人的赠予行为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所签订的赠予合同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查看全文↓ 2019-06-13 03:32:29
  • 134****4962

    1、实际上没必要签订赠与合同,写一份书面文件,把当初以房屋买卖的形式实际上是为A办理贷款的事说清楚,并明确房产过户回来的条件就可以保证将来要回房产。
    你写赠与合同,而赠与合同又是得在完成赠后才能确保有效的,否则在赠与物实际交付前,可以反悔,单凭一份赠与合同,没把握要回房子。
    2、涉及抵押贷款,无法过户,得还清贷款解除抵押。解除抵押后,愿意的话,以赠与或买卖的形式过户都可以。

    查看全文↓ 2019-06-13 03:32:23
  • 146****8463

    1、 有些法官认为,夫妻财产约定是涉及身份关系的协议,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将一方房产变更为另一方个人房产或变更为夫妻共有财产,此类约定合法有效,应受法律约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依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判决房产归属,不支持拿出房产一方依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主张撤销赠与。
    2、另一部分法官认为,夫妻财产的契约合法有效,但依据《合同法》中有关赠与合同的规定,尚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赠与虽已成立但未生效,房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所以判决房屋原所有人具有该房屋的完全所有权

    查看全文↓ 2019-06-13 03:32:14

相关问题

  • 房屋赠与协议不公正也具有法律效力。除非协议约定公证以后才生效,才需公证。房屋赠与协议在不公正情况下效力: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可以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房产赠与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因此,受赠人虽然约定将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是房屋作为不动产,只有在办理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产权才会发生转移。因此在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此时受赠人并不能请求法院判令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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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来说,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双方签字捺手印就生效了。不过**好签协议有见证人。具体需不需要公证,那要看你当地房产管理所的要求了。去问问就知道。人家不要求,就不用公证,人家要求了,就需要去公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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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判断是否受法律调整的标准之一是看其约定内容是否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这里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必须是法律意义上的债权债务,而非道德、伦理上的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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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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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合法所有人和你签署的房产买卖协议,当然是合法有效的,前提是没有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署,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体现。法律依据:《物权法》;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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