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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房子卖了再买算首套吗

138****6605 | 2019-06-14 17: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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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2****4077

    如果名下房子卖了,如果家庭内名下再无房产,且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情况下,那么再买一套房就是可以算成首套住房。
    第一种情况:没有办理商业贷款并且没有欠款,那么这一次贷款买房就可以被归为是首套,但如果上一次没有结清,那么这一次购买的话只能被算作是二套房;
    第二种情况:名字下如果已经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并且这两套房中的其中一套已经全部还钱了,第二套房子还没有全部还完贷款,那么这一次的再贷款将视为是二套房;
    第三种情况:夫妻两人如果说丈夫或者妻子在他们之前就已经买房并且当时还是以商业贷款的方式买房的,那么在他们婚后两人如果还想要共同贷款,而且他们的贷款利率以及**比例若贷款还是没有全部结算清,还是会被视为是二套房以上。

    查看全文↓ 2019-06-14 17:22:32

相关问题

  • 一、第一套房卖掉再买算不算二套房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二套房的认定方法主要有:1、首先是看是否曾有过贷款行为,对于以前曾全款买房或者向亲朋好友借钱买房的,向银行申请贷款购房时将视为第一套住房贷款;对于曾有过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贷款将视为第二套房。2、以家庭为单位,即需要查询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个人征信系统的贷款购房情况,如果其中有人曾有过贷款购房记录的,您申请贷款购房时也将视为第二套房。3、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内。即如果以前申请的是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将视为第二套房。但是如果以前申请的是个人商用房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其他商业性个人贷款品种,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将按照第一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4、包括已结清和未结清贷款在内。即对于曾有过购置住房贷款记录的,无论其是否结清,再次申请贷款购置住房的,都将视为第二套房。二、不属于二套房的情形以产权登记为准。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五城区内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五城区内向其出售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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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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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把现在的房子卖掉,如果名下没有房产,再次购买来说是按照首套房进行计算的,但如果说房屋已经卖掉,还没有完成过户申请房屋抵押贷款,再买房就属于二套房。尽可能的在买房之前先去咨询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看是否属于首套房的范畴,因为首套房和二套房之间的**比例以及房贷利率相差较大,所涉及到的金额也会比较巨大,为了不让自己的经济利益受损,建议购房者还是要谨慎处理。就目前的二套房认定标准来说,绝大部分地区是实行认房又认贷的原则也就是以家庭为标准,名下有登记的房产并且存在有贷款记录,只要符合其中的一条,再次购房就属于二套房。二套房的**比例会增加到50%以上,有一些大城市的**比例达到70%以上,而且贷款的利率也会随之上浮10%。

  • 算2套房了,房屋产权是有备案的,银行贷款也是有的。银监会4月21日那天出台了**新的2套房认定标准:新政的重点就是现在住房的套数认定不以是否发生过贷款为标准(此前以是否利用贷款购买住房,且贷款是否已还清为准)。现在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认定,包括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只要你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其中一人名下有房屋在房管局备案,再有一套以上的房屋就算是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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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样算首套住房,目前是认贷不认房,即使你这套房子不卖,但是贷款已经还清,再买房子,仍然算首套房,已有的房子卖掉了,重新买房,也是一样算首套房,商业贷款首套房**是30%,公积金贷款90平以下**低**20%,超过则是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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