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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有权征收个人土地吗?什么部门有权利征用土地?

154****5003 | 2019-06-20 00: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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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4****8127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查看全文↓ 2019-06-20 00:10:19
  • 152****5321

    征收土地的补偿和安置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等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的概念

    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为补偿被征地和原土地使用单位的经济损失而向其支付的款项。其实质是对农民在被征用的土地上的使用性质,长期投工和投资的补偿。

    “土地征用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杨在明说。

    2.土地补偿费的计算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3.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费用收取标准

    菜地,是指城市郊区为供应城市居民吃菜,连续三年以上常年种菜或养殖鱼虾等的商品菜地和精品鱼塘。

    城市人口(不含郊县人口,仅指市区和郊区的非农业人口,下同)百万以上的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000元。城市人口50万~100万的市,每征用1亩菜地,缴纳3000-5000元。在京、津、沪所管辖县征用为供应直辖市居民吃菜的菜地,也按该标准缴纳。城市人口不足50万的城市,每亩缴纳3000-5000元。在同一城市,对中央和地方的建设项目征地,按同一标准收取。

    查看全文↓ 2019-06-20 00:10:12
  • 137****5096

    政府部门有权利征用土地。

    征收土地实行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制度。

    国务院的批准权如下:

    (1)基本农田;

    (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

    (3)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

    其他的用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备案。在征用土地的审批中,要征用农用地,首先要办理农用地转用,或同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征收土地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征收土地具有以下特征:

    (1)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

    (2)必须依法批准;

    (3)补偿性。要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支付补偿费,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

    (4)强制性。

    (5)权属转移性。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6)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查看全文↓ 2019-06-20 00:10:04

相关问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除了农村集体和个人为了兴建乡镇企业或者村民住宅外,土地管理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建设。当建设单位确实需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必须经过土地管理主管部门批准,通过国家征用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家所有的土地,然后通过出让或者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农村土地及房屋,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批,至省政府或者国务院审批。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首先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征地拆迁都属于政府行为,开发商或个人征收的情况下,没有任何疑问就是属于违法行为。行政关机征地拆迁是有报批才有审批,征地批文更是公开透明,从中我们能了解征地的所有信息,土地的用途、四至范围、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等,是否符合现实征收的状况,假如现实状况与批准文件不符,那么,行政机构很有可能存在征地拆迁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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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除了农村集体和个人为了兴建乡镇企业或者村民住宅外,土地管理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建设。当建设单位确实需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必须经过土地管理主管部门批准,通过国家征用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家所有的土地,然后通过出让或者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农村土地及房屋,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批,至省政府或者国务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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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除了农村集体和个人为了兴建乡镇企业或者村民住宅外,土地管理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建设。当建设单位确实需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必须经过土地管理主管部门批准,通过国家征用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家所有的土地,然后通过出让或者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农村土地及房屋,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批,至省政府或者国务院审批。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首先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征地拆迁都属于政府行为,开发商或个人征收的情况下,没有任何疑问就是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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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权法>第四十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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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各地补偿安置的具体金额标准都不一样。详细情况应咨询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般来说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会以联合下文的形式明确补偿金额的具体标准。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补偿标准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第五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第五十一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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