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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有产权人的哪些信息?房产证有产权共有人有哪些?

151****7039 | 2019-06-24 23:22:09

已有3个回答

  • 132****7287

    法律上共有权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相应的共有权人也就分为两种。合同上的共有权人指的是按份共有人。

    1. 共同共有

    这仅存在于法律规定的少数情况。如夫妻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遗产为分割前继承人共有。这几种情况下,出售物业需要所有共有人同意。

    2. 按份共有

    除了共同共有的几种情况外,都属于按份共有的情况。如A和B共有一物业,两人各占50%的份额的份额,两人可以分别转让其各自的份额。

    查看全文↓ 2019-06-24 23:22:50
  • 153****2973

    共有房产: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共同拥有的房产称为“共有房产”。上述人的房产权利以房地产登记并由登记机关颁发房产证的形式,在法律上予以确认。共有房产的房本发几本没有统一规定,上海只发一本——即便一百人共有一处房产。
    共有的形式分两种: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后者有确定的各自比例份额。例如三人共有中,甲占比为30%,乙为50%,丙为20%。前者则不明确比例,理论上可认为是均等。
    至于产权的来源,不止是买卖所得,还可以是自建的,受赠的,继承的,入股的,交换来的等等。
    共有房产的转让,相比一人的,还有其特殊的规定,在此就不展开了。

    查看全文↓ 2019-06-24 23:22:42
  • 146****4094

    房屋所有权与共有人是两个概念:房屋所有权指的是这个房屋的归XXX所有,根据房屋本上的房屋所有权人有几个定,但婚后的夫妻共有财产除外;
    共有人,其实是房屋的所有权人的共有方式中的一种,一般就是单独所有,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一般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共同共有的多。

    查看全文↓ 2019-06-24 23:22:39

相关问题

  • 产权人指对财产拥有所有权的人,可以是一人或者多人。产权共有人是指多人对某一财产共同拥有所有权。产权是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力,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房屋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共有房屋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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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理位置,户型图,房产面积,所有人姓名,房产建成日期,房产共有人信息,房产抵押信息。房产建筑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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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的买受人即买卖合同的买方,办理产权证的时候即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办理登记,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受人即房产证上的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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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的产权是没有期限的,一直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有期限的是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般商品房是70年,商住房50年,商业房40年,这和时间是开发商取得土地开发权,缴纳土地出让金那时开始计算,没有一个房主买新房之后土地是70年使用权,因为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要设计,审核,盖房子,卖房子,这样几年就过去了。到期之后,依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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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的产权是没有期限的,一直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有期限的是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般商品房是70年,商住房50年,商业房40年,这和时间是开发商取得土地开发权,缴纳土地出让金那时开始计算,没有一个房主买新房之后土地是70年使用权,因为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要设计,审核,盖房子,卖房子,这样几年就过去了。到期之后,依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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