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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买房有什么注意事项?合伙买房需要公证吗?

135****8084 | 2019-06-28 16:04:23

已有4个回答

  • 138****8886

    不需要,只接去房管局过户,按出资比例分配产权份额就可以了,公证的意义不大。
    一、公证只能是订立公证的两方有效,对第三方是没有效的,比如说A把产权公证给你,然后A又把房子出售给B,B是善意第三方,一旦有纠纷则法院会保护B。
    二、产权证上加名就不一样了,一旦加了名,就表示你拥有了该房产的所有权利,任何第三方将不能侵犯。
    三、房产的交易是以产权的过户为界线,没有过户的产权原则不属于你,自然就不会有保障,具体风险如下:
    1、如果产权发生拆迁行为;则房屋的产权会被冻结,一旦冻结将不能发生过户,拆迁赔偿也只认产权人本人。
    2、现产权人发生债务纠纷;产权人一旦发生债务纠纷,则极有可能会被冻结名下所有资产,以后法院处置他的资产,将优先赔偿第一次申请财产保全的债务人。
    3、由于公证处和房管局并没有联网,现产权人可以挂失房产证又另外出售办理过户。

    查看全文↓ 2019-06-28 16:05:22
  • 148****0198

    合伙买房子应该注意的是双方一定要有协议,别且要去公证处办理公证;以防后患嘛。
    如果只有双方协议,这份协议书应该有法律效果,但以后要有什么变故要麻烦多了;既然协议都要签,有何顾虑公正呢?

    查看全文↓ 2019-06-28 16:05:17
  • 133****3350

    不需要,只接去房管局过户,按出资比例分配产权份额就可以了,公证的意义不大。
    一、公证只能是订立公证的两方有效,对第三方是没有效的,比如说A把产权公证给你,然后A又把房子出售给B,B是善意第三方,一旦有纠纷则法院会保护B。
    二、产权证上加名就不一样了,一旦加了名,就表示你拥有了该房产的所有权利,任何第三方将不能侵犯。
    三、房产的交易是以产权的过户为界线,没有过户的产权原则不属于你,自然就不会有保障,具体风险如下:
    1、如果产权发生拆迁行为;则房屋的产权会被冻结,一旦冻结将不能发生过户,拆迁赔偿也只认产权人本人。
    2、现产权人发生债务纠纷;产权人一旦发生债务纠纷,则极有可能会被冻结名下所有资产,以后法院处置他的资产,将优先赔偿第一次申请财产保全的债务人。
    3、由于公证处和房管局并没有联网,现产权人可以挂失房产证又另外出售办理过户。

    查看全文↓ 2019-06-28 16:05:11
  • 132****2141

    现如今买房除了居住需求外,还有一部分是为了投资,而往往投资购房的话会有合伙找人买房的情况存在。而合伙买房又牵涉到诸多的利益问题,因此,如果你有此想法的话,事先和你的合伙人把这些协定清楚。首先,合伙买房双方一定要相互了解,包括个人及家庭,保证没有被漏掉的隐形共有权人。其次,光在产权登记上注明还不够,**好还能签订一份书面的协议,书面协议的作用,就是要考虑好风险,以及风险出现之后的处理方式。
    注意要写清楚各自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贷款由谁偿还、按什么方式分割,相关的税费、租金收益、使用、物业管理费等如何承担或分享等,将责权利约定明晰。
    万一双方产生纠纷,这份书面协议将成为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如双方出资不同,就应当登记为按份共有,并且将各自所占份额写清楚。

    查看全文↓ 2019-06-28 16:05:06

相关问题

  • 需要公证。办理公证程序申请与受理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   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   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2、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姓名(名称)、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办结日期、结案方式、公证书编号等。   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二、审查  公证审查,是公证处在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出具公证以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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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需公证。进行房地产所有权登记时明晰所占份额即可,房管局会在出房地产权证的同时下发共有权证。进件时如无特别说明的,按照各50%份额进行所有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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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伙买房是公有的,依据双方的协议应到产权登记部门将共有的情况登记在产权证中,这样才能保护你的合法权益。仅对协议公证,不能达到目的。

  • 无需公证。进行房地产所有权登记时明晰所占份额即可,房管局会在出房地产权证的同时下发共有权证。进件时如无特别说明的,按照各50%份额进行所有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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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难完全避免这种风险。建议:充分了解其他二人的资金实力,假如你有信心独自拿下这个商铺,就不必顾虑,即使他们无力还款,到时转入你一个人名下即可。但这需要事先进行约定。如果你自己无意一个人购买,建议慎重考虑,三人合伙买铺子,这事本来风险就很大,将来相互扯皮的事情多了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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