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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没有什么影响吗?

156****0253 | 2019-06-29 08: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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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4****5493

    建筑工程许可制度指建筑工程项目,在建设单位办理政府建设管理部门相关手续,比如土地证、规划证后,政府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代表具备开工条件,同意开工,可以合法从事建筑工程的施工建造工作。

    查看全文↓ 2019-06-29 08:32:33
  • 134****0522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查看全文↓ 2019-06-29 08:32:25
  • 137****7639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五条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限期要求建设单位补正,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查看全文↓ 2019-06-29 08:32:16

相关问题

  • 施工许可证的颁发按建设工程项目实行一项一办。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到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取得建设项日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四)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 (五)招标工作已完成,施工单位己确定; (六)建设单位已委托建设监理或建设单位建设工理机构资格己审定,施工单位在本工程的项回经理已确定; (七)资金、物资和施工所需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八)按规定已在统计部门办理了统计登记手续; (九)其它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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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规定: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所以一般是由建设单位到工程所在地的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委,进行办理的。也是有当地建委颁发的。有种特殊情况,前几年各地政府有个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重点办),而如果该工程是当地的重点工程,那么有重点办颁发的开工证也是可以的,不用再申领施工许可证,该工程也是属于重点办管理,不归建委管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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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 变更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变更施工许可证的提交:1、监理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4)与原监理单位合同解除协议;(5)变更后的监理合同备案表。2、设计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4)建设单位与设计合同解除协议;(5)已变更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6)变更为新设计单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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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安全措施备案书(原件)、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及时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6;9、建设资金已经落实;5;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持申请材料;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接件后;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4、159号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综合服务窗口进件;申请人登录”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进行施工许可网上申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节能技术资料备案表(原件)、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法律,立即进行受理。市建设交通委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含网上申报)、施工图纸审查备案书(复印件),将申请材料即时送达市建设交通委窗口、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3;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需要拆迁的;5、经备案的施工承包合同(副本原件)。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核对申请材料后、注,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2楼D厅158;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证明(原件);同时;不在此范围内的无需提交、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8,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市建设交通委窗口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10;8,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有关批准文件;4;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2:处于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作业的需提供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作业证明。所需材料:1登陆“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首页>办事指南>审批事项>市建设交通委>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条件、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原件):1,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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