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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多层公摊面积大致多少呢?有什么建议呢?

132****6459 | 2019-07-16 10:15:20

已有5个回答

  • 142****9696

    套内面积×公摊率=公摊面积

    也就是说,房屋户型越大,公摊越大。如果户型相同,公摊一定相同。

    另外你说的实际房间面积是指的实地测量的面积么?如果是指的这个的话,面积有差异很平常的,实际测量的面积是使用面积,抹灰层的厚度,墙体的厚度以及测量误差都会有影响,并且,这个实际测量的使用面积也不会作为房子面积的依据(交易、产权证等都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套内面积是墙的中心线围成的)

    查看全文↓ 2019-07-16 10:16:06
  • 154****8280

    一梯两户的楼房,一般为板式结构面宽较大,就是所有房间的采光较好、前后对开通风。户型好用,引出的麻烦就是每层只有两户公摊一个楼梯一个电梯,所以公摊较大,另外小高层总的户数不多,对机房、设备间的面积也要由有限的户数来分摊面积,所以公摊比一般的高层要多些。你的公摊在16%左右,还不是很大,设计做得差一点的能达到20%的公摊。

    查看全文↓ 2019-07-16 10:15:59
  • 151****7137

    公摊面积按以下测算:
      面积构成
      房屋面积(成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和共有共用分摊面积两部分。
      *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共有共用分摊面积
      共有共用分摊面积的内容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查看全文↓ 2019-07-16 10:15:53
  • 131****5656

    公摊系数的计算公式为:公摊系数=公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然后,各套(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乘以公摊系数,就能得到购房者应合理分摊的分用建筑面积。即:每一户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查看全文↓ 2019-07-16 10:15:45
  • 135****6124

    一般来说,高层楼房的公摊面积要大于多层的公摊面积。多层的:使用面积=建筑面积x0.8 只是个大概数。 高层的:使用面积=建筑面积x0.65(0.65-0.7) 因为没有十分固定的,只要高于国家的**低标准就可以。 有效面积系数和结构面积系数实际是书本上的东西,根本不适用,也没有人用。

    查看全文↓ 2019-07-16 10:15:39

相关问题

  • 公摊面积按以下测算:面积构成房屋面积(成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和共有共用分摊面积两部分。 ﹡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共有共用分摊面积 共有共用分摊面积的内容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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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肯定是不合理的.但地下室的公摊面积究竟该如何分摊,目前尚无具体规定.商品房的公摊部分,现在政策主要是根据2000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执行。 根据《房产测量规范》,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2、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3、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建议直接问房开如何计算,依据何在?消费者是有知情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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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涞姆指羟揭约巴馇?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 1、从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 3、幢外的用做公共休憩的设施或架空层。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原则为:产权双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其文件或协议计算分摊;无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建筑面积比例进行计算分摊。 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是: 1、多层商品住宅楼,须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再按幢内的各套内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多功能综合楼,须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幢内不同功能区的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再按幢内各功能区内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计算的内容如有变化,应以建设部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一般来讲分摊面积是整栋楼的公用面积,当然房屋楼体的墙壁也在里面,带电梯的房子公摊相对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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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公摊面积是指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对于公摊面积的处理,目前我国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出台,近年来因公摊面积的不明确,使其成为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争论的焦点。现在政策主要是根据2000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执行。依据《房产测量规范》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2.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为: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3.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其中包括物业管理)用房。需要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为整幢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建筑物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之后的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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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国家在公摊面积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必须控制在哪个区间范围内。1.在有电梯的板式小高层建筑中,高层公摊面积通常在15-20%之间。2.在有电梯的板式高层建筑中,高层公摊面积通常在18-25%之间。3.在有电梯的塔式小高层建筑中,高层公摊面积通常在18-22%之间。4.在有电梯的塔式高层建筑中,高层公摊面积通常在20-3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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