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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买的新房,不想要了怎么办?刚刚买的房子想卖掉需要怎么处理?

134****1833 | 2019-07-19 14:44:17

已有3个回答

  • 153****5113

    1.如果有产权证的话就可以进行买卖过户
    2.如果没有产权证的话就问开发商有没有备案 如果没有备案的话就直接和买方做更名(前提是一次性付款的)
    3.如果产权证没有下得话就和买方商量 做合同房买卖
    合同房:在产权还没有下来的时候进行买卖 到公证处去做个房产买卖合同公证 等产权证下来后在进行过户

    查看全文↓ 2019-07-19 14:44:57
  • 132****3278

    1、这个很麻烦,遇到这种情况比较棘手。
    2、按照你说的情况,你目前还没有办理房产证,我建议你和售楼部联系一下,先暂停办理房产证。
    3、抓紧联系买家,只要找到下家,就好操作。
    4、你自己要适当的承担一定的损失,比如手续费等。
    5、**好能周转一下资金,就是把贷款一次还清,**好找到一个愿意全款买房的人,这样你就不要掏钱了。

    查看全文↓ 2019-07-19 14:44:41
  • 154****7672

    这房子,你**已经支付,而且办理了你姓名贷款,说明该住房购房合同,已经在本地房管本门备案了。你不能通过变更购房合同姓名方式把住房过户给他人了。
    需要你还清贷款,注销他项权证,缴纳契税,住房维修基金等税费,办理下你姓名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才可以把住房产权买卖过户给他人。
    原因;贷款没有,产权抵押给了银行。不属于你。你无权处置住房产权。

    查看全文↓ 2019-07-19 14: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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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这个很麻烦,遇到这种情况比较棘手。2、按照你说的情况,你目前还没有办理房产证,我建议你和售楼部联系一下,先暂停办理房产证。3、抓紧联系买家,只要找到下家,就好操作。4、你自己要适当的承担一定的损失,比如手续费等。5、**好能周转一下资金,就是把贷款一次还清,**好找到一个愿意全款买房的人,这样你就不要掏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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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情况:1.刚买,付**,还未做贷款,属于跟开发商违约,付一部分违约费用。2.房产证下来的话,这个可以挂上去卖的,找中介走过桥解压出售。放着不还半年后会走法院程序的,绝对划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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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买的房子只要产权证已经办理,马上就可以出售。5年后出售减免一部分税费。国家规定,房屋买卖5年以上的,减免一部分税费。五年后,减免人所得税(房屋价值的1.5%或,与之前购买的差额的20%) 和营业税(房屋价值的5.55%)房子出售的流程:1、议价您在出售房子时,若有买方意愿出价,一定会向您杀价。因为房子的价钱不像一般的商品能够计算出成本,价钱高低往往取决於『消费者的认定』与『市场的成交行情』,所以『些许』预留杀价空间。2、收定金若双方决定交易房屋了,买方买必须先付定金。所谓定金是买方为确保契约覆行,交付卖方的金钱,具有契约上的效力。您收下定金后,若买方反悔,则您有权没收定金,反之若卖方(您)反悔,则必须加倍退还。3、签约双方在签署协议时需要注意携带房本、产权人身份证,签约时需要卖方产权人到场,如果不能到场需要提供委托书,如果房产是夫妻共有,还需要提供《配偶同意出售证明》。4、审核环节买方需要做资质审核,确定有购房资格;卖方也需要做房屋核验,以确保房屋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可正常上市交易(两项可同时进行)。5、网签二手房网签是房地产管理部门强制要求。一旦网签成功,同一套房源无法再次生成买卖合同,您也就无法再将房屋售予他人。当然一般资质审核和房屋核验通过后当天就可以打网签,买卖双方可以去房产所在地的住建委出合同或者委托当地正规中介公司代为办理。所需资料:买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户口需要暂住证)、婚姻证明、银行卡;卖方:身份证、产权证、户口本、婚姻证明、银行卡。6、资金资金过程中,卖家(您)需要在银行开户,买方将钱打入该账户,银行将这笔钱暂时【冻结】,【过户】完成后解冻,付给卖家。7、完税、过户买卖双方必须在签约后30日内去房屋所在地的地税局完成缴税,买方契税需在房管局缴纳。过户需要准备的证件:买卖双方身份证明(买卖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则需提供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存量房网签信息表(原件);原始购房或合法票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时间或原始发证时间与现有产权证明不一致的提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刷卡缴税(信用卡仅限本人使用);8、收尾款买方将剩余的屋款全数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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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行原因贷款没办下来可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少购房者都会以银行按揭的形式贷款买房,在缴纳完**后,通常应在6个月内办理完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并支付购房款余额, 但如果在6个月后, 由于银行政策的原因, 而非购房者的原因导致贷款无法发放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如果由于银行单方面的政策原因而导致购房者的贷款没有办法如期发放, 使购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这种情况下是不可归责于购房者或开发商的, 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开发商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购房者, 购房者享有法定解除权, 是完全可以按照上述规定要求开发商退还**款及利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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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上约定的违约责任肯定不轻,你**好先看看。实在不好还,不如找买家接手,解约不是什么好选择。上述分析供参考,需准确帮助,建议带材料找律师具体沟通。咨询完毕请及时评价结束咨询。右侧电话限仅北京地区拨打咨询,外地有委托代理意向也可联系,接通后请先说明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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