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房子空置物业费可以不交吗?

131****2523 | 2019-08-08 00:18:17

已有3个回答

  • 133****5481

    没有法律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2、《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务院公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中明确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从的部分可以拒交。

    3、物业管理企业不发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4、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不交纳。

    5、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未提出相应服务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用。

    6、物业存在霸王条款的,业主可以拒交。比如前期物业有没有经过与业主协商订立合同,还是自己单独订立合同。

    7、物业没有履行合同的,比如没有按全同要求定期清理下水道。

    查看全文↓ 2019-08-08 00:18:57
  • 148****8193

    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查看全文↓ 2019-08-08 00:18:47
  • 131****5924

    房屋交付后,您就是法律意义上的业主了,应该依法承担业主的义务。
    此外,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是针对服务及配套的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一级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维护,可见,物业公司的管理和服务内容是针对公共部位的共有部分的,不管您是否入驻,物业公司都要照常提供服务,这其中包括您对共有部分所拥有的份额,因此,您应该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
    引用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查看全文↓ 2019-08-08 00:18:42

相关问题

  • 没有法律依据。1、《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2、《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国务院公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中明确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从的部分可以拒交。3、物业管理企业不发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4、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不交纳。5、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未提出相应服务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用。6、物业存在霸王条款的,业主可以拒交。比如前期物业有没有经过与业主协商订立合同,还是自己单独订立合同。7、物业没有履行合同的,比如没有按全同要求定期清理下水道。

    全部3个回答>
  • 房屋空置未使用,物业费的计算需要根据购房合同中的约定进行缴纳,业主不能以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为由拒付。根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房子不住不可以不交物业费,正常来说,开发商在交接完房屋之后,就需要正常的缴纳物业费用,并不能因为自己长期不居住而拒绝缴纳物业费。长期拒绝缴纳物业费已经属于违法的行为,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尽早缴纳,或者是通过法律的形式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长期不居住的情况之下,可以和物业公司协商,按照一定的比例减免物业费,但不能因为少量房子的空置而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服务的不仅仅是房主单个住户因为在整个小区建成之后,就已经对整个小区内的业主提供了物业服务,比如对公共设施的维护所起到的治安作用,甚至包括垃圾的清扫都包含在物业的费用当中,所以当物业公司已经履行法律上责任时,每一个业主都有义务按时缴纳物业费。当前大多数城市长期不居住的房屋可以按照70%的标准缴纳物业费。

  • 答案是肯定得交的,但是,由于你长期未住,或者房子迟迟未装修导致长时间没入住,那么我们可以收集好自己确实是长期未入住的一些“证明”,然后去找到物业管理,和他们说清楚情况,一般来讲,如果你的情况属实的话,那么,可以和物业协商一下,一般能得到30%~40%的物业管理费的减免。

    全部3个回答>
  • 【空置房物业费的规定】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并没有明确物业出售后,业主或使用人入住前物业管理服务费应该怎么收。有的省市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驻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服务标准的70%至90%交纳空置物业费,具体比例由当地价格、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已交付给业主的,物业费用自物业交付业主次月开始计收。车辆管理费却要全额缴纳,对未入驻或未使用连续超一个月以上的物业、车位,业主应事前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申请,并经确认后按规定标准的70%缴纳机动车辆停放服务费或车位水电、卫生等管理费用。首先物业费的收缴涉及物业交付前(开发商空置房物业费)与交付后两个时段的物业费以及业主办理入住后空置房的物业费等。其次确定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支付的义务人的关键,是看何人是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当事人,1.在物业已经出卖并交付给业主的,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物业交付后,由买受人开始承担,业主的物业费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办法规定,公共照明、景观设施等其他共用水、电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单独计量,严格按照水电价格政策据实分摊并定期公布。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高院民一庭负责人介绍,实践中,有的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抗辩。该负责人表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共同作出的决定,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则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都是均等的。除非管理规约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等有另外的规定或者约定。目前,有些业主认为,自己没有得到物业服务可以拒付物业费。对此,任晨光认为,在实际情况下,物业合同不大可能与每一个单个业主签订,但合同的效力仍然对单个业主有效。即使业主一段时间不在小区居住,房屋空闲,但物业服务使小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仍然间接地为业主提供了服务。【空置房物业费的规定——案例】2010年,省物价局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出台的《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已办理交付手续但未使用的物业,物业服务费按照90%交纳。省物价局客服人员说,空置房物业费按照90%缴纳,但老房空置不在此列。“只要是老房,必然使用了水电气,这就意味着业主接受了物业服务,物业费不能打折。”总结:空置房物业费的规定是,空置期的房子要按照原来的价格缴纳70%的物业费,当然当自己的房子达到空置期后,业主应当主动向有关部分提交申请。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