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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公证手续都有哪些呢?

158****6130 | 2019-08-08 00:56:36

已有3个回答

  • 145****4215

    房屋赠与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的程序,依法对赠与人(房屋所有权人)的赠与房产行为和受赠人接受赠与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认为申请办理房屋赠与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赠与人身份证、户口;
    注意:赠与人已婚的,夫妻双方要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未婚的,要带身份证、户口、单身证明。
    2、受赠人带身份证、户口,受赠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
    3、房屋产权证、土地证;
    4、赠与合同(可以由公证处代书);
    5、赠与双方本人到公证处;
    6、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查看全文↓ 2019-08-08 00:57:15
  • 157****8004

    房屋公证需要什么手续?第一步:当事人应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这里需要注意,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并按手印。第二步:双方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第三步: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文件、查问当事人签订协议是否受到欺诈或胁迫,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第四步: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协议书上签名并按手印。至此,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查看全文↓ 2019-08-08 00:57:07
  • 134****6153

    一、 赠与人健康状况不好,不便到房管局办理赠与手续;
    目前北京市房产赠与的案例中,老人将自己的房子赠与给子女或者孙子女,很多老人因为身体不好,比如需要住院治疗、卧床不起、甚至听力不好等等原因,无法到房管局现场办理,房管局无法审查赠与是否是本人的真实意图,这种情况还是需要对赠与协议进行公证的。另外,办理申请、过户、缴税签字这些手续办理,对于本人不能到场的,也需要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二、 赠与人子女众多,房产赠给其中一个孩子,担心以后其他子女就此引发争议;
    老人将自己的房子赠与给其中的一个子女或者孙子女,如不明确原因,其他子女可能会在日后提出质疑,由此引发争议。在房管局直接办理过户手续时,房产赠与的原因并不是重点,房产赠与只要是当事人真实的意图,就直接办理。如果办理房产赠与公证,对于当事人是否具备完全行为能力、赠与的意愿、赠与的原因、赠与后是否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都要认真审查,形成谈话笔录由当事人签名,并对对话内容进行录像存档备查。如果以后其他子女对此有争议,公证笔录和录像是很有说服力的证据,更有利于说清楚当时的情况。
    三、 需要稳固赠与关系,防止赠与人反悔;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在赠与合同纠纷案件中,赠与人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引用此条款要求撤销赠与的情况很多,如果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就不能基于上述规定主张撤销。
    适用情形:夫妻离婚过程中,因作为房屋产权证没有办理完毕,离婚当时没有将房屋分割完毕,离婚后原房屋持有一方将房屋赠与给另外一方。这种情况当事人反悔产生争议的概率比较大,有必要对赠与协议进行公证。
    四、 排除受赠人配偶的共有权;
    因为房管局赠与合同的版本很简单,当事人对法律了解较少,不知道赠与协议可以排除受赠人配偶共有权的法律规定,所以在自行办理的赠与过户中,明确该房屋排除受赠人配偶共有权的情况占比例非常小,赠与完成后,受赠人如果离婚,对于受赠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是否应该分割经常产生争议。如果办理赠与协议公证,公证员会对该问题进行详细解释和说明,并在赠与协议和谈话笔录中明确。

    查看全文↓ 2019-08-08 00:57:00

相关问题

  • 办理赠与,先要去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赠与过户需提交材料:1、 房屋所有权证;2、 赠与双方(包括赠与方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4、 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书;5、 赠与公证书;6、 产权界定卡复印件;办事程序:1、 赠与双方本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赠与公证书到办事窗口领取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书。2、 赠与双方(包括赠与方配偶)持填写后的赠与申请审批书及其他需提交材料送交办事窗口,经工作人员审核后3、 工作人员内部作业。4、 赠与双方交纳契税、土地出让金及手续费。5、 约定时间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交易契税:成交价*3%印花税:成交价*0.1%交易费:成交价*0.5%(住宅6元/平方米)证件工本费:80元公证费:按房价计算档次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一般是一百万以下是百分之五.一百万以上是百分之二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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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赠与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的程序,依法对赠与人(房屋所有权人)的赠与房产行为和受赠人接受赠与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认为申请办理房屋赠与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1、赠与人身份证、户口;注意:赠与人已婚的,夫妻双方要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未婚的,要带身份证、户口、单身证明。2、受赠人带身份证、户口,受赠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3、房屋产权证、土地证;4、赠与合同(可以由公证处代书);5、赠与双方本人到公证处;6、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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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赠与手续:(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3、赠与的理由;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二)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2、赠与书;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1、房屋赠与申请表;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3、房屋户型平面图;4、房屋赠与公证书;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6、契税收据(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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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的赠与合同,这份合同并不是签订之后就立即生效,而是必须等赠与人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1、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 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 赠与书;   (3) 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 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   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   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2、赠与书的主要内容:   (1) 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 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 赠与的理由;   (4) 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座落地点;   (5) 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 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房屋赠与过户的程序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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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一、办理房产赠予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1、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 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 赠与书;  (3) 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 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  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  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2、赠与书的主要内容:  (1) 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 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 赠与的理由;  (4) 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座落地点;  (5) 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 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房屋赠与过户的程序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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