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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可以增加还款人吗?可不可以变更?

146****0868 | 2019-08-14 09:13:10

已有3个回答

  • 151****5570

    房屋贷款共同还款人可以变更,但是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协商同意才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 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第七十九条 债权的转让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查看全文↓ 2019-08-14 09:15:19
  • 158****9810

    变更房贷还款人需要进行转按揭,首先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方交纳房屋价格30%的**款,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银行复审,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等。

    《合同法》8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是合同转让的一种形式。合同转让包括权利的转让、义务的转让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三种形式。

    其特点为:

    (1)、它不改变原有的权利义务内容;

    (2)、发生合同主体的变化;

    (3)、它涉及到原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可以根据不同标准作出不同划分。例如,根据概括转移的范围,可以划分为全部债权债务转移和部分债权债务转移。前者,是合同权利义务全部由出让人移转至于承受人,全部移转将使承受人取代出让人的法律地位,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当事人。

    后者,可因对方当事人的同意而确定原当事人和承受人的份额;如无明确约定,在原当事人和承受人之间发生连带关系。也就是说,一部移转时出让人和承受人应确定各自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的份额和性质,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视为连带之债。

    再如,根据其发生根据不同,可以分为约定承受和法定承受两种。也就是说,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可以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被称为法定概括移转。

    《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也可以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法律行为)而产生的,被称为意定概括移转。《合同法》第8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查看全文↓ 2019-08-14 09:15:14
  • 138****0428

    房贷还款人也就是借款人是不能更改的。如果要换,就得跟第一次办理贷款时的手续一样,需要将新借款人的材料交给银行申请贷款,并且在此之前还得把银行欠款先全部还清,才有可能再贷出来。除非是夫妻之间或者离异的情况下,部分银行是可以办理更改房贷还款人,但是需要交手续费。
      如果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发生以下情况的,借款人的配偶或房屋所有权继承人、受遗赠人在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终止前可申请更改住房贷款还款人:
      (一)借款人离婚并导致房屋所有权权利转移给配偶的;
      (二)借款人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借款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查看全文↓ 2019-08-14 09:15:02

相关问题

  • 房贷还款方式能否更改,主要取决于银行的规定,银行不同规定也可能不同,有的银行默认还款方式是等额本金,不同意更改还款方式。因有两点:一是贷款还款方式已经落实到合同中,变更的话手续会比较繁琐,会耗费银行的人力物力。二是从收益的角度,等额本息的总利息更多,对于银行来说利润更大。这么看银行不愿意改还款方式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费时费力。即使可以更改还款方式,部分银行会要求购房人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需要重新签订贷款合同,但是这样的话就要按照**新的贷款利率政策执行,近一年房贷利率政策收紧,以前享受折扣利率的人就要慎重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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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贷款共同还款人可以变更,但是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协商同意才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第七十九条 债权的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八十条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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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因为提前还款的确可以比原定贷款计划少还许多利息,是一个省钱的好办法;但是如果您提前还款了,这时自有流动资金将会明显减少,如果再遇到好的投资渠道或者其他情况急需资金时,又可能会捉襟见肘。例如我们会经常遇到这样一类职工,贷款后没几年就匆匆将贷款全部还了,结果购房之后房屋装修还需要一笔较大的开支,为了装修又不得不去银行办理消费贷款,在相同贷款金额前提下,此类贷款的利息支出要远大于公积金贷款的利息支出,因此是否应该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款应充分考虑多种因素,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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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业地阿卡可以提取公积金还款。建议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地阿卡更划算。公积金提取时间与提取次数各地也不一样,具体还是需要查阅当地公积金管理办法,但一般都是每半年一次。(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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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第一是要分析当前的房价。看一个城市当前的平均房价,可以看出一个城市的供求关系,如果是供大于求,意味着房价呈下行趋势,是可以考虑买房的,如果是供小于求,这房价还会出现下幅度上涨,并不太适合买房。第二,看大的宏观调控政策走向,宏观调控政策的松紧程度对房价有直接影响,所以在买房之前先分析下当前的宏观调控背景,再决定什么时候适合买房。第三,看城市的交通建设,未来的城市交通规划。房价除了受供求关系影响,还受交通的影响。交通越便利的地方,相应的房价肯定会越高。第四,看当地中介公司的经营情况,房地产市场的销售额直接和中介公司的业绩挂钩,所以中介公司的业绩情况直接能反映当地房地产市场的走势。第五,看银行的金融政策,主要是看贷款和利息方面的政策。如果贷款利率上浮,利息增加,那很明显意味着你买房子要多花很多钱,适不适合买房子的。第六,也是**重要的一点,还是要看自己的经济能力了,如果经济能力足够强,什么时候买房都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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