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全部3个回答>一套按揭住房法院怎么执行?
146****3886 | 2019-08-20 09: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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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8947
法院强制执行进行查封。
查看全文↓ 2019-08-20 09:58:44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相关规定: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第八条 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
第九条 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
144****0081
债务人只有一套按揭房,可以被强制执行。
查看全文↓ 2019-08-20 09:58:33
根据2015年5月5日公布实施的《**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规定:关于金钱债务债权案件,若被执行人(债务人)名下只有唯一一套住房,在扣除5至8年租金后,法院可以执行房产,保障债权人利益。
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
149****1233
房产证上是夫妻二人的名字?如果这样,加上一家三口就这个居所,法院不会强制执行。
查看全文↓ 2019-08-20 09:58:25
再说了,目前只是诉讼保全措施,还没到强制执行阶段,要等到诉讼结果确定后法院才能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决是不是有必要强制执行,到那时,万一法院下达强制执行通知书,你家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
147****4023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查看全文↓ 2019-08-20 09:58:14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本条司法解释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但是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也就是说,在保证被执行人及其家庭成员居住条件的情况下,被执行人唯一的这套住房也是可以被强制执行的。 -
145****2616
1、按揭房屋,法院可以查封、拍卖。如果法院拍卖,银行有权有权优先受偿拍卖款。
查看全文↓ 2019-08-20 09:58:06
2、《**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3、《**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九条申请参与分配,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参与分配和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事实、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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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房产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则不能查封,如果非生活必需,或者面积超过了平均面积,则可以查封。**高法院出台司法解释规范查封、扣押、冻结秩序 八种财产不得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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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强制执行。法律从来没有规定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时不可以强制执行。2、《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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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强制执行。法律从来没有规定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时不可以强制执行。2、《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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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只有这一套房子是不会被执行的,因为法院执行的前提是要保障你今后正常生活,所以说还是可以放心的。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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