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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家房产中介**好?我想了解下?谁来说说?

148****9447 | 2019-08-23 14:37:31

已有3个回答

  • 142****3331

    其实哪家中介并不重要 ,先看看哪里有你需要的好房子 ,这才是**关键的 ,。签订好二手房买卖合同书 ,遵循市场规则,按程序运作,哪家中介都愿意为你办事 挣中介费。

    查看全文↓ 2019-08-23 14:40:03
  • 156****8763

    1.建议你别去干房地产,他们现在都快饿死了,以前的员工一个月1W多玩似的,现在店长一个月超不过5000.
    2.房地产本身就是一个很不完整的体制,谁比较黑谁就拿钱比较多,所以说,如果你不是一个坏人,没有狗一样的良心,狼一样的野心,那你就**好别去了,除了钱之外,没有前途,没有朋友,没有目标,没有人格……
    3.同2,如果你非要去干,这本身就是一个没有规则的游戏,那么你就要去一个相对更没有规则,没有限制的公司去上班,注意几点,第一,有无责任宝地工资,第二,提成非常的高,第三,管理松懈,可以天天出去玩,或者自己偷偷的走私人单子挣似钱。第四,有一个比较强大的客户网络。

    查看全文↓ 2019-08-23 14:39:24
  • 144****5830

    目前市场上也有一部份屋主的二手房交易并不是通过房产中介进行的,而是通过朋友、亲戚的介绍寻找买家。对于这样自售二手房的现象,要仔细研究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程序、手续等系列知识,否则很难顺利完成整个交易过程。
    自己不熟悉的话,起码也要找一个懂行的朋友陪同。

    查看全文↓ 2019-08-23 14: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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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易中:合同陷阱“阴阳合同”就是交易中的一个典型陷阱,指的是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内容不相同的合同,其中一份提交给政府有关部门备案但不实际履行(“阳合同”),另一份则为实际履行的合同(“阴合同”)。其目的主要是减少税费的支出,降低交易成本,多半都是中介公司为了促成交而帮助客户违规操作。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还无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容易导致合同纠纷,更随时面临法律的处罚。另一种合同陷阱是“约定不明确”,二手房买卖的合同虽然不需像新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如果模糊不清,就会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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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层和7层属于俯视景观的楼层,人可以俯瞰位于楼下社区的绿化景观,能将整个社区的花园绿地尽收眼底,于是这里的人欣赏的是社区的整体设计效果,楼下的花园会呈现出一派高空的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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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买家应缴纳的税费:(1)契税:成交价的3%(2)合同印花税:成交价的万分之五(3)交易手续费:每平米2.5元(可能有些地方的价格有所差异,因为这个是费用不属于税,税是税务机关收取的,全国统一,不过这个算是交易中很少的成本了,本身没多少钱)(4)权证印花税:五元2、卖家:(1)合同印花税:成交价的万分之五(2)交易手续费:每平米2.5元(3)营业税:总成交价减去成本(也就是也住上次自己买房时候交的税费,不包括中介费)的5%(4)个人所得税:卖出价和买入价差额的20%,或者总成交价格的1%(普通住宅)或2%(非普通住宅),商业用房是直接缴纳差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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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共有人没有限定的人数可以填写若干个,整个产权为100%,持证人和共有人可以按照协议比例进行分配。在交易过程中任何一位共有人都有权利反对交易,少一个人的签字交易都进行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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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类型基本分为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两种。通常以房产证注明的房屋类型作为判断房屋用途的标准。房屋类型表明为住宅的是居住用房,除房屋类型表明为住宅外的房屋通常为非居住用房,一般包括:工业、交通这、仓储用房,商业、金融和信息用房,教育、医疗卫生和科研用房,文化、新闻、娱乐、园林绿化、体育用房,机关事业办公用房,军事用房,其他用房七类。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中途存在房屋用途改变行为的房屋性质的认定,一般遵循以下原则:(1)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以及实际用于职工或者职工家属居住使用的除外;(2)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为非居住用途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已经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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