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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没有过户会有哪些风险呢?

137****0100 | 2019-08-28 04:10:06

已有5个回答

  • 136****5143

    房屋遭恶意出售

    在部分城市房屋价格上涨较快,一旦房屋产权人感觉自己卖亏了,就有可能利用买主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漏洞,将已出售但仍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再次出售给第三人。

    应对措施:如果房屋产权人与第三人存在恶意串通情形,那么房屋购房者可以请求法院确认房屋产权人与第三人的合同无效,然后要求房屋产权人继续履行合同。如果第三人不存在与原房主恶意串通行为,并合法取得了房屋产权,那么购房者只能要求房屋产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查看全文↓ 2019-08-28 04:10:47
  • 141****9424

    政策变化的风险

    近年来购房资格、贷款政策都发生了较大变化,这些政策都不是买卖双方能控制的。一项新政的出台,很可能导致买方不具备购买资格或不符合原约定的贷款条件,或者因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税费数额发生变化,双方对增加的税费承担产生争议。新政的实施点,一般以网签时间为准。而决定长期不办理过户的当事人,签约后也不会去立即办理网签,一旦这期间出现影响交易的新政,后续麻烦就大了。

    应对措施:购房者应该及时办理网签、过户,如果不过户应该在合同中注明如因政策原因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交易无法顺利进行,房屋的处理方法。

    查看全文↓ 2019-08-28 04:10:42
  • 141****5882

    :房屋遭法院查封

    在签约付款至房产过户期间,如果卖方有债务等其他纠纷引起诉讼,债权人或相关权利人,房屋可能会到法院申请查封、保全,一旦发生这样的情况,直接导致房产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甚至有被法院执行,导致购房者有钱房两空的风险。

    应对措施:由于此原因给购房者造成损失的,卖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房屋被查封的情形出现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过程中,并在合同履行期届满仍未能办理房屋查封解除手续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房屋产权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查看全文↓ 2019-08-28 04:10:35
  • 146****5230

    房子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变动的唯一方式是不动产过户登记,您只签了协议,没有过户,那么房屋所有权仍然没有发生变动,您还不是房主。合同只是代表对方有义务给您过户,但是过户之前,对方是有可能违约的

    查看全文↓ 2019-08-28 04:10:30
  • 133****1204

    你说的是,真买卖,假委托,这是一种偷税的违法行为。乙方肯定要承担很大的风险,从这份委托书来看,说明房屋的所有权还是甲方所有,也就是说,甲方可以再将房卖给其他人。按《物权法》规定,产权证未过户的

    查看全文↓ 2019-08-28 04:10:24

相关问题

  • 你这个风险非常大,假设几个问题,1 房子到时涨了几万,房东毁约,不卖你了,顶多赔你点违约金,你违约金写的大也没有用,他到时一分不给你也没有多大办法。2 在这段时间里房东把这个房子过户给自己的儿子或者再次转卖给别人,你就只能哭了。3 房子到时加收20%的税收,那这个税收应该是你承担的了。4 其实这些情况还是要看人的,房东人好的话,就没有问题了;如果是不安好心的人,怎么防范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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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2、二手房买卖过户后,如果在房管局已经办理产权登记了,虽然暂时没有拿到房产证,但房子已经属于买房人所有了。

    全部3个回答>
  • 买房子没有办理过户,住房产权还是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但是买家可以凭买卖合同,付款凭据,主张要求对方履行合同,过户住房,或可以要求终结合同,退赔购房款,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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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上海只要名下没有房子,交易中心都是按照首套标准(不管你买卖过多少次,只要在交易的时候名下没有房子就算首套)但是要向银行贷款的话:要看是否有贷过款,只要以前贷过款,即使现在还清了,再买房子贷款依然算二套

    全部8个回答>
  • 风险一:房屋遭恶意出售当房屋价格波动比较大的时候,有些房屋所有权人会利用买主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漏洞,将已出售但仍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再次出售给第三人。如果房屋所有权人与第三人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形,那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房屋的买方可以请求法院确认房屋所有权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然后要求房屋所有权人继续履行合同。如果第三人不存在与原房主恶意串通行为,仅基于对房屋登记公示公信原则的信赖,并支付了房屋合理的价格,合法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那么,买方只能要求房屋所有权人承担违约责任。风险二:房屋遇法院查封在二手房的买卖过程中,有不少房屋所有权人因为有其他债务纠纷,所以担心房屋被国家机关查封而急于将名下房屋转让的情形。如果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房屋所有权人明知出售的房屋已被国家机关采取了查封等强制措施,合同一般认定为无效。因此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房屋被查封的情形出现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过程中,并在合同履行期届满仍未能办理房屋查封解除手续的,买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房屋所有权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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