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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后出现哪些房屋质量问题?这是什么情况知道吗?

151****2875 | 2019-09-04 10:34:55

已有3个回答

  • 138****2069

    对于已经超过了合理使用年限的房屋,应由产权所有人对房屋承担修复和维护的责任。
    此外,如果是房屋受损不是出于质量问题,而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故如火灾、飓风等原因造成的,那么已经投保财产险的居民,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相关损失。

    查看全文↓ 2019-09-04 10:35:26
  • 152****0240

    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报告后,应当注意看房屋是否还在保修期内。处在保修期内的,居民可以向出卖人要求修复房屋并赔偿损失,严重影响居住的,居民还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房屋已过保修期的,居民可以通过物业管理方建立的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来解决维修问题(专有物业除外),但是房屋质量问题经检测机构鉴定后,认定系主体结构不合格的,买房人仍然有权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查看全文↓ 2019-09-04 10:35:18
  • 152****9523

    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居民首先应当通过房屋质量检测机构对房屋问题进行检测,明确房屋质量出现问题的原因,并通过拍照或者房屋检测机构现场记录的方式固定房屋受损的证据。

    查看全文↓ 2019-09-04 10:35:13

相关问题

  •   房屋的质量问题一般可分为以下三种: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  (三)其他质量问题。  针对不同的质量问题,业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找寻不同对策。  1、只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鉴定后,确定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属不合格的,购房者就可以依法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是“**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2、对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上述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何为“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尚无法律明确,因此只能由法官自由裁量。  3、对于其他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的处理。买受人不能因此要求退房。但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是上述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当然,需要提醒的是,业主应该注意《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有无关于房屋维护和修缮的约定,如有约定,业主可直接找物业公司;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业主收集相应的证据也很重要,必要时可通过拍照、录像、文字记录等方式留下证据,文字性的记录,**好要有开发商的员工或第三人见证,以增强证据效力。  切勿通过不交物业费来解决问题,从而耽误了向开发商主张权利的**佳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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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的房子拆迁有三种补偿方式,1. 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2. 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低1:1。建议您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具体请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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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购房人签署合同前的房屋状况是什么样,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另外还要看签署的合同中对房屋的状况是怎么约定的,购房人可以按合同处理,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如果出现质量问题由售房方承担或售房方有恶意隐瞒行为,那就应该让售房方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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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政是以家庭为单位,在限购地有两套住房的,不能再买,你家相当于名下有一套,可以在佛山再买一套。打字不易,如满意,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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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时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不意味着他可以在交付房屋后据此而不承担因房屋质量等问题引起的责任。业主可以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在保修期内,就与开发商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责任,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义务。如果开发商不履行应尽的维修义务,或虽履行义务但购房者不满意的,可以向所在城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投诉,如因维修造成交付时间延迟,购房者可要求按合同约定要求赔偿。经反复维修仍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可以通过协商退房,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