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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立遗嘱貝有法律效力吗?谁能说说呢?

157****8834 | 2019-09-16 09:33:23

已有3个回答

  • 152****8496

    公民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非直系亲属的人,是遗赠,法律是允许的。
      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开始后,“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继承法二十五条第二款)。”依据“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 (继承法第五条)。”受赠人接受遗赠的,按遗赠办理。

    查看全文↓ 2019-09-16 09:34:01
  • 133****0073

    遗嘱有法律效力 你无需在遗嘱上签字。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查看全文↓ 2019-09-16 09:33:55
  • 137****2402

    赠与公证和遗嘱公证法律效果相同,只不过效果不同,赠与公证书出具后即已生效,只要当事人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就无法在反悔,当然,现在赠与公证是要交税的,不是直系亲属的话,上税额高达20%。而遗嘱公证就和订立遗嘱一样,只有等老人过世后才会生效。

    做了遗嘱公证后,是可以进行修改的,只要立遗嘱人自己就可以了,不需要受益人在场。当然程序是先要撤销上一公证,受益人一般不会知道。

    查看全文↓ 2019-09-16 09:33:52

相关问题

  • 这位朋友对于你提出的问题首先应确定该房子是孩子父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是孩子父亲的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这位父亲同意给孩子办理过户经过公证的承诺,就相当他本人所里的一份遗嘱,等他本人去世后,遗嘱发生效力,当然在他本人去世前,遗嘱是不发生任何效力的,且有另立遗嘱的权利。所以在他父亲在世期间,房子还是他本人的财产,如有债务纠纷法院执行他本人的财产也是合法的,而且他父亲如有再婚生子女也是有继承权的。如有什么不明白的可直接给我打电话,咱是老乡。房屋属不动产,须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后,产权才转移给儿子。如果在这期间父亲有债务纠纷法院仍会执行该房产,因为房屋的产权并未转移,即仍是他的合法财产。办理过户前如果父亲再婚所生孩子对该房产享有继承权。“父母离婚都同意把房子留给孩子”这说明当时夫妻已将共有财产(房屋)作了处分。“等孩子结婚时在(再)办理过户”只是一个过户的条件而不对财产处分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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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复印件只是起原件的依据作用,不能发生正件的正常法律效力。房产证复印件一般仅作为一种识别工具,比如小孩入学时须要提交房产证复印件以证明有当地居留权。像贷款等都是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才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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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产权房做遗嘱是无效的,因为小产权房不受法律的保障。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中国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由于集体土地在使用权转让时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也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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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情况下,只要各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私下签的协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便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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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行,公证的基础是要合法。所谓小产权是国家不认可的,更不能上市交易的,公证处当然不能做这种公证;但可赠与或遗嘱。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上并没有“小产权房”、“乡产权房”的提法,更没有对其下过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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