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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怎么写?

155****0533 | 2019-09-19 00:12:23

已有3个回答

  • 148****1391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3.办理要件:
    4.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
    5.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异地转移:
    1.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出地管理中心转账或电汇、转入地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2.手续齐全情况下,异地转移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查看全文↓ 2019-09-19 00:12:57
  • 143****0612

    (一)单位集体转移职工住房公积金,须报资金中心审批,受托银行依据资金中心的批准文件办理有关手续。
    (二)职工个人转移住房公积金时,按以下程序办理,因本市范围内存在三个相互独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转移程序分别为: 1.职工在中央系统(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两个单位之间或在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与北京市在建行归集公积金的单位之间转移公积金时,职工向原单位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帐户,原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加盖单位预留银行印签后,送交银行经办网点办理转移。 2.职工住房公积金由中央在京单位转入北京市自行归集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所属单位时,职工向原单位提供调入证明、转入单位名称、基本结算户开户银行及帐号,原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银行印签后,连同调入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转移人身份证,送交银行经办网点办理转移清户,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调入单位基本结算户,原帐户清户。 3.职工住房公积金由北京市自行归集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转入中央国家机关系统时,职工向原单位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调入单位的单位名称、单位住房公积金帐号,由原单位办理相应的转移手续,调入单位办理开户和补缴手续。 因职工已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原单位未拖欠其住房公积金,但原单位故意扣押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原单位公积金开户建行所属区、县的公积金业务受理网点申请委托转移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查看全文↓ 2019-09-19 00:12:48
  • 154****8092

     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现工作单位,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号,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号。
      原工作单位,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号,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元。
      现委托贵中心将我在贵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转入本人现工作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专户的个人明细账内,请转入:公积金专户全称:
      公积金开户行:公积金专户账号:
      特此申请。
      现工作单位签章:
      本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出地):
      本人,身份证号码,现在市(转入地单位名称)工作,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公积金账号。
      我在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出地)还保留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单位名称,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公积金账号,缴存凭证号,尚有住房公积金余额元。
      本人委托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本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内存储余额转入我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内,请贵中心协助办理。
      特此申请。
      本人签名:
      联系电话:
      现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缴存凭证复印件
      说明:
      1.本表由异地转移职工在申请办理转移时填写,以委托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其原单位下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转入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为方便职工,本表由职工填写一式二份后交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留存一份,另一份代职工邮寄至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本表后需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在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复印件。
      4、此表有效期为十日,**后一日是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查看全文↓ 2019-09-19 00: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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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单位集体转移职工住房公积金,须报资金中心审批,受托银行依据资金中心的批准文件办理有关手续。(二)职工个人转移住房公积金时,按以下程序办理,因本市范围内存在三个相互独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转移程序分别为: 1.职工在中央系统(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两个单位之间或在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与北京市在建行归集公积金的单位之间转移公积金时,职工向原单位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帐户,原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加盖单位预留银行印签后,送交银行经办网点办理转移。 2.职工住房公积金由中央在京单位转入北京市自行归集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所属单位时,职工向原单位提供调入证明、转入单位名称、基本结算户开户银行及帐号,原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银行印签后,连同调入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转移人身份证,送交银行经办网点办理转移清户,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调入单位基本结算户,原帐户清户。 3.职工住房公积金由北京市自行归集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转入中央国家机关系统时,职工向原单位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调入单位的单位名称、单位住房公积金帐号,由原单位办理相应的转移手续,调入单位办理开户和补缴手续。 因职工已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原单位未拖欠其住房公积金,但原单位故意扣押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原单位公积金开户建行所属区、县的公积金业务受理网点申请委托转移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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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现工作单位,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号,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号。  原工作单位,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号,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元。  现委托贵中心将我在贵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转入本人现工作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专户的个人明细账内,请转入:公积金专户全称:  公积金开户行:公积金专户账号:  特此申请。  现工作单位签章:  本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出地):  本人,身份证号码,现在市(转入地单位名称)工作,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公积金账号。  我在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出地)还保留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单位名称,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公积金账号,缴存凭证号,尚有住房公积金余额元。  本人委托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本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内存储余额转入我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内,请贵中心协助办理。  特此申请。  本人签名:  联系电话:  现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缴存凭证复印件  说明:  1.本表由异地转移职工在申请办理转移时填写,以委托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其原单位下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转入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为方便职工,本表由职工填写一式二份后交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留存一份,另一份代职工邮寄至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本表后需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在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复印件。  4、此表有效期为十日,**后一日是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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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现工作单位,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号,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号。  原工作单位,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号,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元。  现委托贵中心将我在贵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转入本人现工作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专户的个人明细账内,请转入:公积金专户全称:  公积金开户行:公积金专户账号:  特此申请。  现工作单位签章:  本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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