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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认购书退定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146****0065 | 2019-09-19 01:26:54

已有4个回答

  • 153****3263

    若购房者交款后反悔, 违背了认购协议的根本目的, 定金是不能够退还的;若购房者在购房中出现了不可归责于双方原因的购房磋商行为,定金是能够退还的

    查看全文↓ 2019-09-19 01:28:49
  • 157****0598

    买房屋时**好不要签订房屋认购书,而直接签订购房合同。因为签了认购书,交了购房定金,购房者在签订正式合同时便处于被动地位,有些要求会遭到开发商拒绝,使购房者有口难言。
    而实际上,签订认购书,并不是房地产交易过程当中的必经程序,属双方自愿行为。如果非要和开发商签订认购书不可,也应该在签认购书时在认购书上写上以下字样:“如果双方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不能签署正式合同,卖方应无条件立即退还定金。

    查看全文↓ 2019-09-19 01:28:24
  • 156****4913

    房屋认购书也称购房意向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楼盘开盘前,与有意向购买房屋的购房者签定的书面协议。认购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等);
    (3)房屋价款计算;
    (4)定金;
    (5)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

    查看全文↓ 2019-09-19 01:28:11
  • 141****1684

    房屋认购书也称之为购房意向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屋正式销售前,与有意向其购买房屋的购房者签定的书面协议,是目前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房屋买卖中的习惯做法,如果签订认购书后不买房了定金可以退吗?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5、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房屋认购书无效的情况,定金必然要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查看全文↓ 2019-09-19 01:27:50

相关问题

  • 合同中定金是不能随意要求退的,根据合同及相关解释,收定金的一方违约的,交定金的一方可以请求双倍返还;交定金的一方违约的,收定金的一方可以不退还定金。因此,要想退还定金,要么对方违约或违法,要么双方协商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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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了购房认购书定金一般是不可以进行退款的,因为定金已经等同于具有担保性质的资金保障,特别是已经签订认购书的情况之下,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在特定的情况之下才能够退还定金,通常是收定金的一方没有履行约定,除了会退还定金之外,支付定金的一方也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并且提供相应的赔偿。也就是说,只有在开发商不具备有销售的前提条件之下,才能够退还定金。房屋认购书当中约定的相关事宜,一般就包括认购人所缴纳约定数额的定金,而且也会对购买人所要承担的合同义务进行详细的标注,在签署认购书之前要做好调查明确自己实际的购房需求,并且有购房的需要,如果是认购人违约的话,是无法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的。除此之外也可以在认购书上附加相应的违约金条款,尽可能的减少自己的损失。

  • 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

    全部3个回答>
  • 认购书定金通常在签订完毕之后是不可以退还的。当购房者不想购买房屋时,那么就构成了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如果是由于出售方出现了违约等相关情况,那么是可以要求退还定金的。在签订认购书时,应当注意认购书中的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应当体现平等自愿的原则,购房者与出售方在签订认购协议的过程中应当规定相应的义务,而且义务应当围绕合同的目的实现而进行确定,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的义务都不能过多或者是过少。另外,如果出售方在签订认购书时,对于购房者承诺了一些相应的条件,比如,对于房屋的价格进行保留或者是保留相应的房号等情况时,应当把这些内容全部写入认购书中,这样也就避免了之后出现纠纷的情况,更好的保障了购房者的利益。

  • 认购书退定金需要在相应的条件之下才能够退定金,根据我国对于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办法,如果开发商并不具备有销售商品房的资格,也就是没有取得预售商品房许可证是不能够向购房人收取任何预订性质的费用的。如果开发商属于五证不齐,所缴纳的定金可以退还。而且在签署认购书时,双方对于合同条款协商不成,或者开发商存在有欺诈的行为,也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我们在购房时不要轻易的缴纳定金,可以直接选择签订商品买卖合同,而且所签署的定金可以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如果所签署的买卖合同无法生效,所缴纳的款项是否能够退回的。而且大家要对所签署的协议进行仔细的查看,清楚的了解到什么情况之下可以退定金,以及所承担的违约责任明确了之后再签字。